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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48歲的麥太一家三口為在職貧窮戶,居於荔枝角一個300呎公屋單位,由於68歲丈夫失業,17歲兒子讀中學,麥太做店務員,月薪8500元,加上丈夫的長者津貼2200元,家庭總收入10,700元,仍低於貧窮線11,250元(3人家庭住戶入息中位數的五成)。麥太指每月3000餘元生活費與2000多元租金是最大開支,唯一娛樂是周末一齊看電視。若政府採納社聯建議,麥太一家每月可獲2350元低收入津貼,她指這筆錢讓她每月可撥出千餘元讓兒子補習,另外一家可每月外出飲茶。
(李澤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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