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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署突令封樓拆露台 40戶月內遷長青網文章

2013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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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8月23日 21:35
2013年08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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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土瓜灣啟明街21號至51號一列相連唐樓,因多年來嚴重失修,屋宇署3年來需用臨時金屬支架支撐樓上劏成多間劏房的懸臂式露台。不過業主一直忽視屋宇署維修令,屋宇署亦遲遲無強制維修或跟進檢控,至昨日署方才突發出「封樓令」,指該廈已現即時危險,須清拆佔總樓四分之一的懸臂式露台,本月30日封樓,40戶要遷至偏遠的屯門收容中心,受影響長者批評不人道。


房屋署表示,受影響住戶如無家可歸,可協助他們入住屯門寶田臨時收容中心,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認為,屋宇署須解釋3年期間為何不介入該廈維修,否則難以向公眾交代處理危樓準則。九龍城區居民聯會分區總幹事林博指出,因大廈露台一邊被業主劏作「劏房」出租,促請政府作好安置住戶安排。


6層高的啟明街51號唐樓,與49號相連,屬於一梯兩伙,當中1至5樓每層有一個懸臂式露台,並已被劏成多個小單位分租。屋宇署早於2009年10月指該廈要維修,向業主發出修葺令,又在2010年主動替該廈加裝12支臨時金屬支架支撐懸臂式露台,但當年堅持無即時危險,加支架只為穩固大廈,同時向業主發出勘測令,要求業主在2010年6月前委任認可人士詳細勘測。


業主無跟進屋署要求

不過,3年來該廈業主無跟進屋宇署要求。本報早前到訪該廈並報道,指大廈外牆有鋼筋持續外露,住宅單位露台裂縫問題並無改善。


在發出修葺及勘探令的要求限期超出逾3年後,屋宇署昨通知該廈業主,指大廈已變得危險,將根據《建築物條例》向區域法院申請封閉令,本月30日正式封樓。屋宇署發言人表示,因業主一直未為大廈維修及做勘測工程,加上業主有財政困難,該廈已被納入「樓宇更新大行動」計劃。署方之後委任顧問勘測,根據顧問8月提交報告分析,該廈的懸臂式露台結構狀况惡劣,署方經考慮後,決定需要清拆有關露台,並要對主體建築物作進一步勘測,以保障住戶安全。屋宇署表示,預料5個月後可完成詳細樓宇勘測報告,再決定如何拆卸維修。


工程師:金屬支架或不夠力

工程師學會會長陳健碩昨在本報邀請下到現場觀察。他指現時的金屬支架只支撐該廈1樓的懸臂式平台,但因鋼筋鏽蝕及石屎剝落等影響,有可能會令1樓以上的懸臂式平台單位不夠力支撐而倒塌,現時狀况惡劣。他說,若大廈主結構屬於安全,拆除懸臂式平台後住戶可重新入住。


對於屋宇署延至修葺及勘探令的要求限期超出逾3年後才介入封樓,陳健碩認為,一般署方要給業主一段時間處理,其間屋署會監察樓宇狀况,若情况惡化才會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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