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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領綜援的八旬農民,聲稱家人自1940年代起佔用元朗一塊農地,包括逾1000呎官地,並在該處耕田、養魚多年,一直相安無事。但數年前因為向租有部分土地的欠租租客採取法律行動,不久後即遭地政總署逼遷。男子多次向地政總署「宣稱主權」不果,早前以佔用官地已逾60年為由,入稟高院控告政府,要求逆權侵佔該官地。
指已佔用逾60年
入稟狀指出,原訴人林有根的父親於1945年從內地來港,並在元朗新田洋葵徑及青山公路—米埔段交界的該塊土地耕作。1952年原訴從澳門來港,協助父親管理該地,其間原訴一家在該處飼養紅蟲及養魚等維生,亦曾豎立建築物作住所及興建水井,其間從不須付租。至2002年,原訴將其中1000呎地租給廖姓男子泊車,但對方長期欠租,原訴透過民事訴訟於前年奪回土地。惟地政總署今年6月通知原訴停止佔用該地,故原訴要求法院頒令政府已喪失追回該官地的權力。
記者昨聯絡到林有根的表弟陳先生,他表示林有根持有土地約5萬呎,政府要求收回的地則有1000至2000呎,林有根領取綜援過活,曾因肺癆要動手術,目前已取得法援「打官司」。
【案件編號:HCA154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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