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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牌檢核計劃9‧2實施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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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01日 12:00
2013年09月01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香港政府新聞網】
   屋宇署宣布,招牌檢核計劃明天(9月2日)開始實施,部分違例招牌經建築專業人士及/或註冊承建商進行檢查、鞏固及向屋宇署核證其結構安全及經屋宇署認收後,可繼續保留使用,但其後每隔五年須重新進行安全檢查及核證。

 

   根據立法會通過的《2013年建築物(小型工程)(修訂)規例》,招牌檢核計劃將於9月2日開始實施,招牌檢核計劃是當局的招牌監管制度其中一項措施。屋宇署表示,有鑑於大部分違例招牌現正由商戶使用,而且有助維持本地商業活動和香港的繁榮,有一定存在價值,引入招牌檢核計劃可加強現存違例招牌的安全。

 

   申請參與檢核計劃的違例招牌,必須在檢核計劃實施前,已經豎設或建成,並符合與《建築物(小型工程)規例》所列有關豎設或改動招牌的小型工程項目的技術規格。這能確保合資格進行檢核的違例招牌與其他小型工程項目一樣,都是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招牌。

 

   違例招牌通過檢核的有效期為五年,其後招牌擁有人須重新進行檢核或把招牌拆除。雖然通過檢核的違例招牌仍屬違例建築工程,但在通過檢核的五年有效期內,由於通過檢核的招牌已獲核證為安全並符合其他設計及建造標準,屋宇署不會對這些招牌採取執法行動。

 

   招牌擁有人須妥善保養其招牌,如因情況有變或缺乏妥善保養而導致招牌變得危險,或招牌擁有人未有在其招牌被檢核後的五年內重新進行安全檢查及核證,屋宇署仍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招牌檢核計劃是一項自願參與的計劃,但屋宇署會逐步加強執法,取締不參與或不合資格參與是項檢核計劃的違例招牌。一經發出違例招牌清拆命令,則不論有關招牌原本是否合資格進行檢核,該招牌都不能進行檢核,該署會繼續執行清拆行動。

 

   查詢計劃可親臨屋宇署設於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友邦九龍大樓11樓1102-3室的諮詢服務台,或透過電郵或致電話2626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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