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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1年花園街192至194號大廈劏房四級大火釀成9死,記者昨重返現場,發現出事單位再被建成劏房,不過,其中一個「一劏四」單位,業主在連接各劏房單位的走廊,設置一道不能上鎖、可通往後樓梯的通道,一旦火警,住戶可逃生,大廈各層亦開始加裝消防喉轆,但仍有雜物阻塞。
加裝消防喉轆 雜物仍阻塞
阿花與一個多月大的女嬰,半年前起以近3000元月租,租住花園街起火唐樓現當中一個翻新成「一劏四」、100多呎的劏房單位。單位有獨立廁所及5個小窗。記者所見,可上鎖大門似乎被移後,連接其他單位與後樓梯逃生門的通道,只有一道不能上鎖的摺門,「業主對我說,摺門不可鎖上,若發生火警,其他劏房戶要經我單位的後樓梯逃生」。
她說,大廈各層數月前加裝消防喉轆,並有後梯逃生門,不擔心火警問題。她支持當局向劏房業主發牌,保障租戶安全。
葵涌劏房 一梯兩門變四門
不過,葵涌另一處舊樓的劏房仍危機處處,有劏房業主自行鑿穿結構牆,將一梯兩門改為一梯四門。入住其中一間劏房的胡先生說,房內僅有一小窗,無獨立廚房,煮食爐放在大門旁,非常危險。
胡先生月入1.3萬元,劏房月租2500元,他要養活一家3口,盼盡快上公屋。他稱,雖然劏房發牌可改善安全問題,但「業主一定加租,當局應該同時管制租金,亦要想一下,大量違規劏房租戶裝修時,如何安置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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