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掃金後報失信用卡 有案底教師認欺騙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04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04日 06:35
2013年09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曾偷竊同事信用卡狂買金飾的中年女教師,去年一日內使用6張信用卡「豪買」約21萬元金飾後報失,並訛稱信用卡被盜。她昨承認6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


曾偷同事卡買金飾

女被告余美芝(41歲)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出,被告曾任教師15年,但與丈夫離婚後有自殘傾向,最近更重遇前夫及情敵而勾起傷感回憶,精神恍惚,故在不由自主的情况下犯案。被告已深感後悔,並棄掉所買的金飾,以及清還信用卡欠款。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本月17日判刑,其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出,去年7月16日被告「狂碌」信用卡購買金飾後報失。銀行告知被告上述信用卡被他人使用,故毋須被告清還卡數。直至今年1月,被告因企圖自殺入院,始向胞姊承認曾訛稱信用卡被盜,又着胞姊致電銀行銷案。銀行職員報警。


【案件編號:KTCC3351/13】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