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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捐車罅過路輾斃 司機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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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10日 06:35
2013年09月10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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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年近八旬婦因在小巴與私家車之間過路,被13年來駕駛紀錄良好的七旬司機駕駛小巴輾斃。小巴司機昨承認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判囚3個月,緩刑2年、停牌2年。


73歲被告駕小巴13年

73歲被告羅永漢昨應訊時一直低頭,神色黯然。根據案情,今年2月5日,被告駕駛小巴至土瓜灣炮仗街及馬坑涌道交界,被告在紅燈前停車。此時,79歲事主沒使用斑馬線,但在被告所駕的小巴及一輛私家車之間的縫隙橫過馬路,綠燈亮起,被告開車即撞倒老婦,並輾過其身體。被告繼續駕車,途人慌忙截停,被告始知老婦已倒臥血泊中。


辯方求情稱,被告自1960年已有車牌,早前是貨櫃車司機,其後轉職小巴司機,被告駕駛小巴13年,駕車「每轉」掙取40元,每個月最多掙5000多元,本案令被告蒙上陰影,不但沒有再駕車,即使翻看事發時的閉路電視影像亦不願意。


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70歲或以上小巴司機若申領車牌,必須每年或每3年續牌一次。申領時,申請人須能在白天充足光線下讀出與他相距23米的車輛登記號碼。


【案件編號:KCCC2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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