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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顯明違規涉社關處 廉署翻身須清理門戶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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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14日 06:35
2013年09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湯顯明主政廉署5年期間,種種違規之處,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下稱檢委會)的報告,已經清楚臚列,而事態顯示,湯顯明是在廉署內部得到配合之下,才得以持續違規至離任,其中社區關係處起到重要作用。由於「共犯結構」並非僅見於單一個案,而是持續不斷地進行,所以,事態顯示腐化因子植入了廉署,是否已經成為廉署文化的一部分,外界無從判別,但是,若廉署不清理門戶,徹底把腐化因子和病毒掃出廉政隊伍,則廉署將難以重拾市民的信心和信任。


檢委會報告

提到社關處3違規

在湯顯明涉及的酬酢超支,社關處以「分單」報銷、或乾脆指一頓大超支的晚餐並非酬酢,而是該處「活動的一個項目」,開支記入宣傳費用,這種情况,審計署的衡工量值報告已經揭發出來。不過,隨着披露愈多,社關處的不當行徑暴露愈多,涉及的違規情節性質嚴重。檢委會報告有20處因為刑事調查而刪除,內容涉及什麼事和人,現在不知道,從已公布的內容顯示,社關處涉及的違規情况最少有3處。


(1)2007年9月,社關處籌辦晚宴,由湯顯明款待一個內地官方訪問團,社關處按照湯的指示,安排「趕急採購」茅台待客。這頓晚宴,餐費加買酒費用,超過酬酢開支上限,其後社關處雖然請湯顯明在買酒收據上簽署,作為授權批准,不過,並無文件紀錄顯示社關處曾告知湯顯明晚宴開支總額超出上限,而超支的理據亦沒有記錄在案。


(2)2008年中,行政總部為了煞住酒水分單報銷的不正之風,推出廉署表格569號,給廉署人員申請批核酬酢開支時使用,表格訂明預算開支包括飲品和小費,只是半年之後,社關處不再使用這款表格。而社關處無論是否採用表格569,申請時都無把買酒費用計入酬酢開支。


到2009年7月,廉署修訂常規的「酬酢開支」,訂明人均酬酢開支應包括「食物、飲品和小費」,但是社關處在計算酬酢開支時,依然沒有計入買酒費用。


(3)湯顯明有兩次外訪,一次是2009年1月到北京─昆明─麗江,另一次是2010年5月到北京─成都─樂山。這兩次外訪,都由社關處統籌,其中麗江和樂山主要涉及觀光活動,而湯顯明就外訪向行政長官申請批准時,只提及訪問雲南及四川,並沒有提及行程包括麗江及樂山。


綜觀這3件事項,關於第1和第2件,嚴格而言,社關處可以說「有法不依」,未遵守廉署內部明文規定的要求。特別是行政總部推出新表格、廉署修訂常規明確規定酬酢開支的範圍,這兩個舉措,乃明令規範酬酢開支,社關處卻置諸不理,我行我素,而又可以通行無阻;出現這種情况,社關處無視規定只是一個方面,廉署內部無人制止社關處胡作非為,才是事態關鍵;至於外訪行程之「瞞上」,表面看來社關處扮演了一定角色。


檢委會報告提到社關處的違規行徑,揭示湯顯明主政下廉署出現的腐敗現象,除了湯起到核心作用,若沒有社關處配合,湯顯明的意志不會得到體現和貫徹,所以,社關處有不可推卸責任。湯顯明已經離任,但是社關處誰應負責?誰應問責?若廉署不接受、不容忍腐敗,則與5年腐化有密切關係的社關處,可以當它沒有任何事情發生過?我們認為,這是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要回答的問題。


廉署腐敗因子

白韞六應該拔除

湯顯明違規不當被揭發之初,白韞六應對傳媒和立法會帳目委員會的質詢,一度因為資料片面不確而尷尬,其中給帳委會的禮物資料清單,總值只有約23萬元,傳媒進一步揭露之後,他在立法會更正為約72.4萬元,到檢委會報告指禮物總值約130萬元,廉署這種一而再自我否定,緣由為何,白韞六應該知之甚明;另外,「食品不當禮物」,是誰的決定?在輿論嘩然下,廉署要更正和成立39年以來首次道歉。如此種種,反映事發之初白韞六對整件事不知就裏,聽信廉署其他人提供的資料應對,碰了一鼻子灰。這個階段,白韞六的體會想必是寒天飲冰水,點滴在心頭。


當時,傳媒接連爆料,白韞六應接不暇之際,他公開承諾會秉公辦理。事發迄今半年,白韞六應該已經掌握整體情况了,不過,他回應檢委會報告,僅強調奢華款待只屬個別人員的作風,絕大部分同事都無此風氣,並保證任期內不會出現奢華款待的事情,云云;從安內角度,這番話無可厚非,但是,檢委會報告明確指出了社關處的違規之處,就此,未見白韞六有什麼說法和交代,難道他認為報告提到社關處的做法正常合規,可以不理?白韞六與事態完全無關,他完全可以、也有責任整飭廉署歪風,拔除腐敗的因子,重建廉署形象,重拾市民對廉署捍衛廉潔核心價值的信心和信任。白韞六要善盡責任,切勿辜負公衆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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