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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社運人士楊匡涉去年4月1日在中聯辦外非法集結及衝擊警方防線,案件昨續審。楊匡申請離港一個月與其妻劉沙沙度蜜月,惟遭拒絕。楊匡稱,若選擇度蜜月還是公平審訊,他寧要前者,故會考慮認罪。
被告楊匡(46歲)於庭上表示,希望於今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離港,以便與身在內地的妻子劉沙沙度蜜月,故他打算認罪,以獲准離港。裁判官稱,楊匡即使認罪,其離港申請亦可能遭拒。裁判官勸籲楊匡與妻子商量後再作決定,並着楊匡今天到庭應訊。
至於其餘否認控罪正受審的被告,即社民連成員黃浩銘(24歲)、張錦雄(38歲)、吳文遠(36歲)、馬雲祺(19歲),因法庭安排證人需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年10月28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1890/13】
被告楊匡(46歲)於庭上表示,希望於今年10月11日至11月12日離港,以便與身在內地的妻子劉沙沙度蜜月,故他打算認罪,以獲准離港。裁判官稱,楊匡即使認罪,其離港申請亦可能遭拒。裁判官勸籲楊匡與妻子商量後再作決定,並着楊匡今天到庭應訊。
至於其餘否認控罪正受審的被告,即社民連成員黃浩銘(24歲)、張錦雄(38歲)、吳文遠(36歲)、馬雲祺(19歲),因法庭安排證人需時,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今年10月28日續審。
【案件編號:ESCC189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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