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黃碧雲﹕有節有理 爭取重建啟明街舊樓長青網文章

2013年09月2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09月28日 06:35
2013年09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土瓜灣啟明街51號樓宇的「懸臂式露台」被指有倒塌危險,屋宇署早前(8月30日)獲法庭批出封閉令,正式封樓並要求住戶即時遷出,以進行加固及勘察工程。


有媒體把事件歸咎於業主懶理維修,任由樓宇愈來愈爛,等待市建局收購重建並從中獲利,這個觀點是偏頗失實的。其實早於2009年,啟明街居民已主動聯絡民主黨協助大廈重建,亦曾於2010年8月參與了「樓宇更新大行動」,包括粉飾大廈外牆、重鋪樓梯及修補天花等,工程長達1年,所以並非如報章所指,居民僅髹油翻新牆壁了事。另外,為安全起見,居民亦按屋宇署指示,在地下安裝了支撐「懸臂式露台」的12支臨時金屬支架,每份業權也付出1.7萬元維修費。然而,事隔1年多後,屋宇署竟以「危樓」為由封樓,居民不滿可以理解。


居民辛勞一生,只為一個家!

另一方面,我們認識的一位街坊,當年和家人辛勤工作,買了一個唐樓單位,期望可成為他們的安樂窩。數十年後,他們退休了,行動也不便,就算步履蹣跚,但仍每天堅持撐上5層樓梯回家,因為他們只有這一個家。


最近,我們盡力協助啟明街51號的居民,為他們爭取合理的權益和安置。有言論指樓宇維修是業主的責任,長期失修使屋宇署申請封閉令,是不負責任的業主所導致。誠然,或許有部分舊樓的業主將單位間成「劏房」牟利,對維修不聞不問,只待有人收購重建。然而,這種論調卻忽略了更多正如我們上一段所述,窮畢生的辛勞以換來自住唐樓單位的長者業主,他們要面對目前有家歸不得、家園被毁及前路茫茫的苦况。


面對着一封接一封的維修命令、勘察命令、消防指示等政府文件,長者業主們沒有專業知識,不知如何面對。又沒有收入,難以應付突如其來的開支;加上大廈沒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難以統籌維修工程。更甚者,有些業主已移民、已身故或業權不清,根本未能進行維修。因此,舊樓失修並非全是業主的責任,政府不應只懂官僚式地不斷發出命令,作出檢控,而更需要人性化地協助業主、住客及商戶,妥善解決樓宇復修、重建及安置的問題。


重建比維修更合乎社會利益

有評論認為,要解決舊樓失修問題,政府應加強執法和修訂法例,促使業主切實承擔維修責任。可是,有很多舊樓樓齡已高,部分更超過50年,樓宇狀况一直在惡化,成為城市安全的計時炸彈,即使再修修補補,仍難以確保樓宇安全,更不符合經濟效益,最好的做法應是重建。重建不但可以徹底解決殘破樓宇的潛在危機,保障居民及大眾的人身安全,同時可釋放珍貴的市區土地資源,以應付目前香港的市區住屋需求。


啟明街51號樓齡已有56年,現時無論樓宇結構及居住狀况均甚為惡劣,重建刻不容緩。另一方面,附近的舊樓(啟明街21至49號)亦面對類近的情况,整個建築群同期落成,而地盤面積有1.4萬多呎,達到市建局重建地盤不細於400平方米的門檻。我們現正在協助啟明街的業主申請本月底截止的第三期「需求主導重建計劃」,業主反應積極。我們期望政府責成市建局盡快進場,協助業主收集足夠業權以啟動重建,加速土瓜灣舊區重建的步伐。


政府各部門須加強協調及溝通

啟明街封樓事件,亦突顯了政府各部門欠缺協調及與居民溝通不足的問題。屋宇署面對居民的各種訴求,有些是超越他們的職能範圍的,但民政事務專員並沒有與屋宇署一起統籌各部門,介入及協助政府與居民溝通,安排安置的事宜。議員站在居民與政府之間,不得不協助溝通與斡旋,陪居民走這段艱辛的重建路。


今次啟明街舊樓封閉令一事,只是冰山一角。政策有優次的考慮,但考慮社會的最大公約數的話,重建比維修更合乎社會利益。另外,社會要照顧受影響居民的感受及其後的適應問題,於市區重建及居民生活之間找出一個均衡點。對於上述長者的處境,如果政府連老有所住都辦不到,又如何推動「家是香港」呢?


作者是民主黨九龍西立法會議員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