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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享薪實習做大狀 由曾浩輝提名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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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04日 06:35
2013年10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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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衛生署助理署長蔡美儀醫生取一年全薪假做實習大律師惹爭議,公務員事務局回覆立法會查詢時首次披露,蔡美儀獲當時的上司衛生防護中心總監曾浩輝,提名她參加一年全日制大律師實習計劃,並建議批准她實習期內取全薪進修假期。除此宗個案外,過去10年各局和各部門並無其他個案。


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在今年7月去信,要求公務員事務局澄清對蔡美儀的安排涉及的政策和程序,並追問是否有行政失當。


過去10年無其他個案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說,衛生署基於部門極需一名兼具法律和公共衛生專業資格的內部人員,以改善部門處理多條有關法例的施行、執法和人身傷害方面的法律事務表現;透過大律師實習計劃,有關人員更掌握司法覆核、醫療疏忽和刑事案的技巧。


當局考慮到蔡美儀在過去數年自費完成法律專業證書課程,以及是其中一位具潛質晉升至衛生署高級管理層的人員,故作出有關安排。


食物及衛生局和衛生署同意日後處理同類個案時,該署應徵詢食衛局意見。


公務局:應加強審批指引

公務員事務局認為,應加強審批全薪進修假期的指引,要求部門及職系首長留意,培訓須與部門及職系有密切關聯,並須配合部門及職系的工作目標及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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