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在多間報館任職、現正攻讀博士學位的前傳媒人,離職後轉任夜更的士司機,入行不足兩月被指涉及一宗搶劫兼襲擊女乘客案,案件日前開審,控方基於庭上供辭,昨決定不再起訴被告,法官亦認同女事主認人過程有疑點。因本案而遭還押半年的被告,昨以自由身離開法庭,批評警方取證兒戲如「柯南漫畫」。
批警取證兒戲如「柯南漫畫」
54歲的吳國成昨在庭外指出,獲釋後心情平靜,但亦感冤屈,「在裏面(收押所)一日也是多餘,因為我沒做過」。他又稱,想不到「砌生豬肉」會在現實中發生,又指警方取證兒戲,指證他的女事主對涉案匪徒印象之模糊更是「得人驚」,但他不會對其心懷怨恨。
吳國成說,當初離任文職後獲數十萬元遣散費,有朋友建議他投資的士牌,他便試當司機測試市場。被捕當晚他與數名行家打算取車往吃東西,卻突被指涉案。他說不打算再投身的士業,完成博士學位後,會考慮教書。
事主﹕認人不一定是涉案匪
法官指出,即使把事主證供的認受性「提升至最高」,仍不能達至定罪裁決,因為事主當時在不理想的燈光下辨認被告,而據目擊證人供稱案發歷時僅約20秒,與事主所說的20多分鐘不同,法官明白事主在生死關頭,時間觀念可能扭曲,但考慮所有供辭,加上被告沒有案底,錄影會面中亦否認載過事主,故認同控方不繼續起訴的立場。事主早前接受盤問時,亦同意她在認人手續中辨認的不一定是涉案匪徒,而是與匪徒最相似的一人。
被告曾在數間報館任職
吳國成原被控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指他於今年4月5日凌晨在元朗接載下班酒吧女「拳手」後佯裝壞車,誘使事主下車幫忙,乘機將她推進車尾箱。事主哀求「放過我」,拋下名牌手袋成功脫險。
吳國成現正攻讀廣州暨南大學博士課程,他昨承認曾在數間報館任職。
【案件編號:DCCC59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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