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制的討論邁步到公民提名,但亦迷失於公民提名。看到何秀蘭如何竭力辯解不簽學民思潮聲明,便覺公民提名好像已變成衡量民主派立場堅實與否的唯一標準。我最感憂心的是,口口聲聲公民提名,究竟所指為何?搞簽名發聲明,鮮見觸及;真普聯有兩個公民提名方案,鮮引為據,這是極其不健康的發展。
中共容易收編公民提名
政改的對話,早已悄悄展開戰幔。8月底,傳媒連日引述消息人士回應真普聯方案,明顯是政府放的風:(1)如不削弱提名委員會實質提名權,公民提名的「元素」可以考慮;(2)提委會組成4個界別需均衡參與,但不代表人數必須均等,暗示可接納真普聯全體區議員加入提委會的建議。雖然郝鐵川連日炮打公民提名,但陳弘毅屢次公開表示接受由提委會把關的公民提名方案,那不是巧合,建制陣營一手硬一手軟顯而易見。支持公民提名的朋友要留意,這大有可能成為收編公民提名的具體方向,面對對手出牌,泛民該怎生回應?
雙軌•管治•門檻
雲外看公民提名,何其絢爛,我們可以高呼沒有便起義,沒有便退黨,但沒有就細節反擊,沒有從具體方案回應,我看不到這種虛幻有何益處。
雙軌制意思是候選人既可經選民提名,亦可經政黨或國會議員提名,固然可以消除篩選疑慮,但一定不是唯一方法,而且要顧及政治效果。真普聯的A、C方案均傾向雙軌制,亦是大部分民主派所指。雙軌制容許了台灣宋楚瑜、許信良參選,更造就捷克的澤曼(Milo? Zeman)當選總統,他們的共通點都是由大政黨出走但滿有政治能量的人物。別闢新途,正是避免國會、政黨勢力窒礙這類人參選。
但我們還要想當選後的管治問題,這些候選人不容易得到大政黨支持。澤曼年初當選便不理議會反應,趁前總理醜聞下台,強推好友魯斯諾克(Jirí Rusnok)任新總理,以為能夠從國會把任命權搶過來,誰知8月魯斯諾克便拿不夠國會信任票辭職了。直接民主與代議民主,總難兩全其美,可以說,雙軌制某程度超越政黨整合民意的功能,香港立法會自實行比例代表制,黨派四分五裂,學界早已批評零散的政治力量完全不利管治,雙軌制會否令政黨更缺誘因整合?我不是否定雙軌制,但亦需權衡行政立法關係,除非大家開初便沒期望公民提名者可以當選,只是玩而已。
有些國家的公民提名是必須條件,姑且稱之為單軌制,建制派的說法接近這類(只是,外國沒有提委會,沙特阿拉伯有宗教委員會,那不是民主)。提名成為必要條件,已失去擴大提名權的本意,而可能很「多餘」——不管市民怎提名,實權最終還是握在提委會的權貴手中。不過,問題是提名本身能成為提委會的壓力嗎?真普聯的方案提及,一名得到7萬至8萬選民支持的候選人也被提委會篩走,將嚴重挑戰制度的公信力。如果中共認為提委會可以廉價地篩選具民意支持的候選人,大錯特錯,勢將激化社會對立。若有低提名門檻和向多數市民問責的選委為基礎,輔以上述公民提名,又是否大家接受的安排?
此外,有人可能說多點提名,壓力便更大了,但人數多少,好壞參半。像台灣、波蘭動輒需10萬以上提名,當中簽署、核實資料需花費不少人力物力,民主投票理應匿名,大量私隱資料來來往往未必是理想情况。要令公民提名落實,我們更應該就保障提名人私隱、合理數目提出綱領,以免遭受批評。
或許我這篇文章拘泥小節。但試想明天便是商討日或電子投票,題目為是否支持公民提名普選特首,我想很多人原則上都支持公民提名,但差之毫釐,謬之千里,我不想屆時因為不同解讀,便說要脫離佔中,另起爐灶。尋求公民提名共識,亦有助泛民解答「為提名,你會去到幾盡」的問題——激進派需要回答,北京明顯不接受雙軌制,如何才能令北京接受?如果答案是抗爭、佔領中環,我一定陪大家,但亦請回應為什麼一定是雙軌制才值得參加的市民犯法,甚至冒生命危險;至於溫和派,如果連建制溫和派亦容許公民提名,為什麼不以公民提名為底線?怎樣的門檻和提委會組成,才能確保市民提名意願不被推翻?
我們是時候展開細節討論,公民提名是時候着地。
(作者按:感謝鍾樂偉、王漢明、柴文瀚、周穆標提供寶貴意見。)
作者是民主黨南區區議員、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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