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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人多車多的彌敦道,店舖霸佔行人路官地的情况非常嚴重。本報調查發現,彌敦道共有174間商舖涉嫌霸佔行人路,部分更鄰近巴士站,路被收窄加上候車人多,行人被迫走出馬路,險象環生,不單危及公眾安全,對守法的商舖也不公平。有關問題涉及多個政府部門,但卻無一主動執法;當局應採取聯合行動,撥亂反正,不然的話,縱容形同鼓勵其他店舖「有樣學樣」,問題只會惡化。
據記者觀察,商舖霸路普遍凸出約1至2呎,部分更達4呎,平均闊度約10呎。其中有藥房霸路4呎,佔去行人路三成路面,加上該處有巴士站,候車人多,行人被迫走出馬路,造成人車爭路。商舖霸路對其他市民極不公平:
(1)行人路本是讓行人使用,商舖霸路是侵害市民權利;
(2)部分霸路地點鄰近巴士站,危及行人安全,一旦出現交通意外,霸路者及縱容霸路的政府部門難辭其咎;
(3)彌敦道行人熙來攘往,舖租昂貴,店舖霸路等同毋須補地價就可擴充營業舖面,對奉公守法的商舖不公平,也變相鼓勵其他商舖「有樣學樣」。
商舖霸路是路人皆見,只要執法部門依法辦事,採取行動,即可解決,然而,當局視若無睹,為什麼?
申訴專員公署對商舖霸佔街道但政府部門執法不力之事早已展開調查,今年5月先就食肆霸路發表報告,狠批食環署執法不力;至於類似本報今日報道的霸路阻街問題,申訴專員公署今年7月亦表明會主動調查。公署當時指出,問題涉及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多個部門,並指民政事務總署亦有需要協調各部門,在情况嚴重地區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但據過往投訴個案所見,有關政府部門執法欠缺成效,令問題變本加厲,決定主動調查分析原因。
法律對各部門的職責早有界定,若執行細節不清晰,只要部門加強合作,必要時由高層統籌聯合行動,霸路焉有不能取締之理?如今問題冰凍三尺,歸根究柢是有關部門的馬虎文化作祟,他們不是採取行動取締,而是找藉口推卸責任。申訴專員應為政府揪出害群之馬,還市民一條寬敞的行人路。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據記者觀察,商舖霸路普遍凸出約1至2呎,部分更達4呎,平均闊度約10呎。其中有藥房霸路4呎,佔去行人路三成路面,加上該處有巴士站,候車人多,行人被迫走出馬路,造成人車爭路。商舖霸路對其他市民極不公平:
(1)行人路本是讓行人使用,商舖霸路是侵害市民權利;
(2)部分霸路地點鄰近巴士站,危及行人安全,一旦出現交通意外,霸路者及縱容霸路的政府部門難辭其咎;
(3)彌敦道行人熙來攘往,舖租昂貴,店舖霸路等同毋須補地價就可擴充營業舖面,對奉公守法的商舖不公平,也變相鼓勵其他商舖「有樣學樣」。
商舖霸路是路人皆見,只要執法部門依法辦事,採取行動,即可解決,然而,當局視若無睹,為什麼?
申訴專員公署對商舖霸佔街道但政府部門執法不力之事早已展開調查,今年5月先就食肆霸路發表報告,狠批食環署執法不力;至於類似本報今日報道的霸路阻街問題,申訴專員公署今年7月亦表明會主動調查。公署當時指出,問題涉及食環署、地政總署及屋宇署多個部門,並指民政事務總署亦有需要協調各部門,在情况嚴重地區採取跨部門聯合行動,但據過往投訴個案所見,有關政府部門執法欠缺成效,令問題變本加厲,決定主動調查分析原因。
法律對各部門的職責早有界定,若執行細節不清晰,只要部門加強合作,必要時由高層統籌聯合行動,霸路焉有不能取締之理?如今問題冰凍三尺,歸根究柢是有關部門的馬虎文化作祟,他們不是採取行動取締,而是找藉口推卸責任。申訴專員應為政府揪出害群之馬,還市民一條寬敞的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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