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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本評核新指引 嚴重抄襲全科降級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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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6日 21:35
2013年10月1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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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早前現代書院23名文憑試考生被揭在通識科校本評核習作(簡稱SBA,佔該科成績20%)中抄襲,引發關注,考試及評核局昨更新指引,列明嚴重抄襲個案劃一由該局處理,考生的全科成績會被降一級,較以往懲處案例為輕;輕微個案則一律由學校自行懲處,包括向學生發警告信或給予有關習作0分等。 當局亦要求考生在每個學年開始時,簽聲明承諾不抄襲。


教師指未解決根本問題

通識教育教師聯會顧問張銳輝稱,新指引下無論由學校揭發抄襲個案,還是由考評局揭發,罰則都一致,較以前公平,但未解決最根本的問題,「教師要有足夠跟進,才可防範學生抄襲,但有時教師要教兩班學生共七八十人,要帶太多學生做SBA。而且學生是因為覺得SBA太深、太多、應付不來而想抄襲,要調整SBA的要求才可」。


過往多年考評局對作弊個案懲處嚴厲,大都取消學生該科整科成績,今年局方抽查SBA習作時發現代書院23名學生抄襲,決定取消其整科成績;但該校另外3名學生同樣抄襲,卻因被校方發現,只被校方取消SBA成績。及後部分被嚴懲、取消整科成績的學生上訴,局方決定調低其懲處,只取消SBA成績,以令兩組作弊考生的懲處一致。


嚴重個案一律考評局「判刑」

考評局檢討後決定日後無論是學校發現抄襲,還是考評局發現,嚴重個案都由局方「判刑」,輕微個案則由學校處理(見表)。


此外,考評局過往要求學生交SBA習作前簽聲明,確認內容原創,若引述他人撰寫的內容,要註明出處。為加強警惕,新指引要求學校在每個學年開始時,都要求所有高中生簽署上述聲明。局方亦會向學生及家長派小冊子講解SBA要求及學術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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