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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重推工會談判權 工總反對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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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18日 06:35
2013年10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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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3年前引起港商激烈反對的企業集體協商機制近日被廣東省政府再度提出立法。香港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昨日透露,數日前收到當局通知,要就企業集體協商條例諮詢意見。他擔心若該例落實執行,會逼使更多港商撤出珠三角甚至結業。


「增勞動力成本 降工作效率」

所謂企業集體協商機制,是由勞資雙方各派數名代表組成類似董事會的制度,雙方就薪酬待遇、福利津貼、工作環境等展開協商。內地官方認為,政策可以達到加強保障勞動者權益的目的。制度最早於2007年提出,2010年廣東省曾就此提出立法,但當時包括本港四大商會在內的外資企業及內地企業均反對,擔心將令勞動力成本增加,且工人透過協商制度「奉旨加薪」,會降低工作效率。結果草案不了了之。


「幾日前收到通知,廣東省要再就集體協商立法展開諮詢」,3年前曾向省政府表達港商反對意見的劉展灝直言,估計業界立場不會有太大改變:「企業做什麼決策都要有工人參與及同意,會嚴重干預營運」,他又指出,最直接影響是以後加薪幅度被協商機制左右,成本勢大增,更重要是變相重演社會主義式的「大鑊飯」,因為公司利用獎金、花紅、較高工資等方式鼓勵個別上進員工的作用會在集體協商機制下被抵消,導致員工欠積極,企業削競爭力。


今年東莞港商大減2000間

他感嘆,今年內地推新政,對港商是「一波剛平,一波又起」。如今年中內地開始向企業徵收工會費,企業每個月須額外付出全體員工總工資的2%為工會費。工總就此於本月初與廣東省總工會主席黃業斌會面表達企業憂慮,「對方承諾改以最低工資而非總工資的2%徵費,以及由原來工會自行處置工會費,改為企業與工會一起決定,這樣至少可將原本的額外開支減少一半以上,亦不用擔心工會費被濫用誤用,但沒想過解決回來後又面對新問題」。


工總評估,今年內地港商整體訂單比去年有輕微改善,收入有低個位數增長,但劉展灝稱,東莞現存港商已由去年6000間減至今年僅4000間,「2008年金融海嘯前高峰期是1萬」,他擔憂接連的政策將令港商「傷不起」,只會加快他們消失於珠三角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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