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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巴港女男友膝撞女攝記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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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5日 21:35
2013年10月25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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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女子早前當街連摑跪地男友14巴,片段於網上熱傳後被捕。女子昨日出庭,獲不提證供起訴,准以自簽1000元及守行為1年,更被裁判官下令不准再使用暴力。當她與男友甫出法院,即被大批記者追訪,其男友涉膝撞《南華日報》女攝影記者致倒地,連攝影器材也損毁,男友因刑事毁壞及毆打被捕。


根據案情,今年10月4日於九龍城碼頭近新碼頭街,鄭懷疑趙與另一女子相好,故掌摑趙多次,但趙沒有報警和求診,他亦沒有表面傷痕。被告鄭欣娜昨出庭應訊時,被摑14巴的男友趙詠明一直陪伴在側。趙不斷抖腳,更不時怒視坐在記者席的記者,顯得極不耐煩。


男友陪出庭 不斷抖腳怒視記者

裁判官批准鄭自簽保守行為,更叮囑鄭在守行為期間必須保持社會安寧及行為良好,不可以再干犯刑事案,尤其涉及威嚇及暴力的案件。裁判官問鄭是否明白,鄭回答:「明白。」


應訊完畢,二人發現大批記者在法院門外守候,鄭說:「好多狗仔隊喺度!」趙回應:「佢哋(記者)係狗嚟㗎嘛!」二人於法院內徘徊良久,鄭終戴上口罩與趙離開法院,一眾記者上前採訪,其間趙涉以膝撞向謝姓女攝影師,謝遇襲倒地。之後鄭及趙匆匆登上的士,卻被大批記者包圍,二人遂下車,並衝紅燈跑到法院對面的九龍城警署。謝稍後一拐一拐地走進警署,其後鄭、趙及謝報稱不適,由救護車送院治理。


被記者包圍 衝進警署

《南華早報》謝姓女攝影師昨晚出院,情况穩定。她表示頸部扭傷,右肩被撞傷致無法舉起手,左手掌心、右前臂有瘀傷及擦傷、雙腳扭傷,現時行動不便,坐、站、走極為緩慢。她續稱,事發時被告鄭欣娜(20歲)的男友趙詠明(23歲)涉以膝撞她,令她倒地,趙再跨過她的身體,更用腳踢她的左大腿,攝影器材損毀,她稍後報警。


撞完再踢 攝記協會譴責

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對事件表示遺憾並予以譴責,重申謝姓女攝影師合理採訪,不應成為任何人發泄情緒的襲擊對象。


協會又促請警方跟進事件,防止再有前線記者受襲。警方強調絕不容忍暴力行為,任何人違法必定深入調查。


【案件編號:KCMP1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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