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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中國新聞業公信有危機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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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7日 06:35
2013年10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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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新快報》記者陳永洲一案昨日突然大逆轉,有傳媒學者認為,目前中國傳媒腐敗十分普遍,須就行業專門立法監督;但另一方面,傳媒的監督權利難以行使是更大問題。


「中國有相當一部分的媒體人是不乾淨的。」北京外國語大學國際新聞與傳播系教授展江對本報說,有相當數量的記者收「紅包」,比較嚴重的是收受大數額金錢,中國新聞業正面臨公信力危機。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副院長張志安說,目前中國傳媒腐敗有幾種形式:一是一些自身市場影響力很弱的行業性報紙,其駐外地記者通過做負面新聞、拉廣告的方式敲詐當地企業或政府,以此帶來收入;二是在財經領域,尤其是商業網站的財經頻道,尋找IPO(首次公開募股)企業的小問題無限放大,給企業施加壓力以獲得公關費;三是在新媒體領域,收受利益刪除負面新聞,網站設有客戶保護名單,自動屏蔽負面內容等。而目前受害方應對的最有效方法是取證後走法律程序,但不少媒體通過迫使對方訂報紙或登廣告等途徑變相收取利益,外界難以監督。


張志安認為,造成這種局面原因是傳媒業過度市場化和行政化,市場化使其為賺錢不擇手段,過度行政化又限制傳媒的商業道路,只好靠行政權力給地方政府和企業施壓,將其所得轉化為市場資源。


要脅發表負面新聞 敲詐錢財

展江相信,要解決目前局面,須要專門給新聞業立法。他說,「現在媒體靠人治,很混亂的,媒體該做的事情受到妨礙,不該做的又得不到遏制。媒體屬於什麽機構?記者受賄是什麽性質的行為?現在的法律是說不清的。」但他說,這在目前的中國十分困難,因新聞立法與宣傳部門的利益相矛盾。


官媒壟斷資訊 難知全面

張志安又強調,陳永洲事件尚未有定論,他對警方做法存在質疑,事件可看出相對於傳媒如何行使監督權,傳媒如何被監督是次要問題,而央視、新華社在此案中主導資訊,「市場化媒體沒有參與到這個公共事件的報道中來。如果在開放的環境,各家都能充分報道,很快就能調查出媒體、警方有沒有問題。」公共事件的報道權如被國家媒體壟斷,公眾遭到「議程設置」,就無法認識到事件全面,輿論無法理性,只能一邊倒,「反轉劇的背後,就是信息壟斷。」


明報記者 楊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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