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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將館申牌照被拒提覆核長青網文章

201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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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0月27日 06:35
2013年10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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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有人欲在旺角「金魚街」附近鬧市開設麻將館,被民政事務局禁止。局方指店舖選址附近有不少宗教或教育機構,會有兒童及青少年路過,故拒絕發牌。麻將館方面上訴失敗,日前呈請司法覆核冀推翻決定,指對面街角有行家營業,抗議牌照「人有我無」。


呈請人吳漢強由資深大律師駱應淦連同另外兩名大狀代為撰寫入稟狀。他打算在旺角通菜街143至145號地下連1樓單位開設麻將館,設40張麻將枱,店舖面對旺角道與通菜街交界的行人天橋出口。記者昨造訪上址,現為連鎖茶餐廳,1樓單位未見改動。近快富街的通菜街,至少有一家麻將館及一家麻將會營業。


據局方的發牌指引,麻將館不應位處住宅區,以及接近教育、宗教或兒童及青少年服務機構,當局亦會考慮區內麻將館會否過度密集。


呈請方於2011年10月申請麻將牌照,2012年9月局方發信指選址附近有一些宗教或教育機構,打算拒發牌照。呈請方表明麻將館與該些機構位處不同街道,被大廈阻隔,前往該些機構的人士毋須行經麻將館。局方於同年11月以「接近一些宗教和教育機構」為由拒絕發牌。局方表示店舖70至100米內有10家該等機構,附近又有「金魚街」及連接旺角東火車站及新世紀廣場的行人天橋,有大量小童、青年和學生路過,不宜開設麻將館。


呈請方要求高院下令局方重新考慮牌照申請,重申當局只考慮「100米範圍」,未理會其他實際因素,亦未解釋為何「行家」可獲發牌照,呈請方卻被拒。


【案件編號:HCAL1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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