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1978年遺囑震寰每月生活費10萬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01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01日 21:35
2013年11月01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霍家長房遺產爭拗的聆訊,同時亦披露長房各子女於霍老死後每月所獲的生活費(見表),其中次子震寰得到最多,每月可從遺產領取10萬元。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霍老遺囑於1978年訂立,有關數額只反映當年物價水平,故現時他們實際所得的生活費,已按通脹而增加。據報,當年港島名牌屋苑太古城寶山閣一個中層近700呎單位,一手樓價只售16.2萬元。


當年太古城700呎單位售16萬

代表震宇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透露,長房兩名女兒每月的生活費最少,只得1萬元,而長子震霆及三子震宇每月可獲5萬元;次子震寰則獲得最多,每月可領10萬元,金額是其兩名親妹的10倍。潘松輝早前亦透露,霍家各房簽訂和解協議後,震寰個人已分得逾5.7億元,但震宇只得約2.9億元,而同屬長房的女兒麗娜及麗萍每人更只獲震宇所得的一半,即約1.5億元。


生活費按通脹增加

代表霍家二、三房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早前則表示,按照和解協議,該兩房的遺產受益人每人均可一筆過獲得1億元,另加每月生活費。但由於長房三子震宇今年4月要求擱置和解,現時他們每人只收到6250萬元。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