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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協恩女生 無業漢囚兩周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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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05日 06:35
2013年11月05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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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無業漢在九龍城名校協恩中學附近兩次觸碰女生的手臂,以獲取「約會的感覺」,更多次觸碰女生的下體及臀部。他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但否認有違公德罪,經審訊被裁定罪成,昨判囚兩周,但他仍於庭內高呼:「我要為我的清譽上訴!」


辯方指被告何棠(32歲)的自信心偏低,根據心理及精神報告,被告常瀏覽色情資訊,又不懂使用正確的方法表達自己,其重犯風險屬中等至高,故須接受社交訓練。被告的兩項普通襲擊罪囚兩周,有違公德罪則判囚7天、但緩刑18個月。


裁判官在判刑前問被告有何話要說,被告稱法庭不可單憑事主家長的一面之詞,應向事主錄取口供後再確定他是否犯案,他將提出上訴。


被告:要為清譽上訴 官:悉隨尊便

裁判官續斥責被告,被告侵犯身穿校服的年輕學生,更對她們有非份之想,法庭不能姑息被告的行為,故須嚴懲。判刑後,被告大叫:「對於第一項控罪(有違公德罪),我要為我的清譽上訴!」裁判官回應說:「悉隨尊便。」


控方案情指今年6月10日被告在馬頭圍道觸碰13歲女生的左臂,翌日再在相同地點觸碰另一14歲女生的左臂。其後被告被捕,警誡下坦承「覺得協恩女孩的校服很漂亮, 所以我一時衝動用手碰觸她們」;又稱從沒約會,觸碰女生是為了得到「約會的感覺」。早前有協恩女生的家長供稱,今年1月某日,她看到被告在協恩中學附近觸碰3名女生的下體、臀部和手臂。至6月11日,她看見被告再觸碰女生的臀部。


【案件編號:KCCC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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