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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說,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和監禁三年,條例罰則自2006年修訂以來,法庭所處刑罰已較過往提高,其中最高曾判罰監禁八個月,暫時沒有需要再提高有關罰則。他說,在保障和促進動物福利的工作中,公眾教育是重要一環,政府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的工作。
高永文今天(11月6日)回覆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提問時說,過去三年,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提出的檢控宗數為2010年的11宗、2011年的15宗和2012年的19宗,當中絕大多數都能把涉案人士定罪。有議員提議當局研究提高虐待動物罪行的最高罰則,以加強阻嚇的作用,當局認為暫時沒有此需要。
他指出,警方在2011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聯同漁護署、愛護動物協會、獸醫組織和關注動物組職,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和調查四方面打擊虐待動物案件,以強化警方在調查這類案件的工作,透過與更多不同機構加強合作,鼓勵公眾人士參與,有效防止和偵查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
高永文說,現時政府處理的個案絕大部分均由市民舉報及主動提供線索,由此可見計劃鞏固了現有的多機構合作模式,加強警民合作和提高了社會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說,現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的最高罰則為罰款20萬元和監禁三年,條例罰則自2006年修訂以來,法庭所處刑罰已較過往提高,其中最高曾判罰監禁八個月,暫時沒有需要再提高有關罰則。他說,在保障和促進動物福利的工作中,公眾教育是重要一環,政府會繼續加強宣傳教育的工作。
高永文今天(11月6日)回覆立法會議員田北辰的提問時說,過去三年,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提出的檢控宗數為2010年的11宗、2011年的15宗和2012年的19宗,當中絕大多數都能把涉案人士定罪。有議員提議當局研究提高虐待動物罪行的最高罰則,以加強阻嚇的作用,當局認為暫時沒有此需要。
他指出,警方在2011年推出動物守護計劃,聯同漁護署、愛護動物協會、獸醫組織和關注動物組職,從教育、宣傳、情報收集和調查四方面打擊虐待動物案件,以強化警方在調查這類案件的工作,透過與更多不同機構加強合作,鼓勵公眾人士參與,有效防止和偵查殘酷對待動物的案件。
高永文說,現時政府處理的個案絕大部分均由市民舉報及主動提供線索,由此可見計劃鞏固了現有的多機構合作模式,加強警民合作和提高了社會對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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