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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藝人朱咪咪透過名下公司,今年7月簽約購入長沙灣順寧道順景閣地下1號舖,惟她指賣方違反買賣合約,日前入稟高院「踢契」,並要求賣方退還訂金,但入稟狀未有透露交易金額。
原訴為朱咪咪製作有限公司,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董事為原名朱月美的朱咪咪,被告即賣方勤煌有限公司,董事為李燕萍。入稟狀指出,雙方於今年7月5日簽署臨時買賣協議,兩周後(即7月24日)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惟原訴一方指被告違約,興訟撤銷有關買賣合約,同時要求被告退還訂金及賠償損失,包括印花稅及向美聯物業支付的佣金等。
【入稟編號:HCA21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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