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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受壓 專家質疑法理依據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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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9日 06:35
2013年11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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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按德國法律,除了有證據證明另有其主,否則古利特是有關畫藏的主人。德國法律專家提醒,縱然證明某些藏品是被盜,所涉任何罪名的起訴時限均已過了幾十年。有些法律專家也質疑,當局可以扣押那些東西多久,他們上周公開古利特的25件藏品又是否有法律依據。古利特受訪時稱,當局發布其藝術藏品的照片令他惱怒﹕「他們是哪門子的政府,怎麼可以這樣展示我的私人財產?」


律師:料最少保部分藏品

古利特藏畫事件全球矚目,德國政府也承受國際壓力,例如美國國務卿克里的猶太大屠殺問題特別顧問艾森施塔特(Stuart Eizenstat),就要求德國延長此案的訴訟時效。


德國簽署了不具約束力的國際協定,監管歸還納粹所搶的藝術品,有德國官員辯稱此指引只適用於博物館,而非個別擁有納粹所洗劫之物的人士,可是艾森施塔特不同意這觀點。


此外,德國內外也批評柏林政府隱瞞古利特案近兩年。新聞周刊《焦點》披露之初,政府還拒絕透露詳情,後來才開始把畫作的照片上載互聯網,協助外界追尋被納粹強行掠奪或在逃避迫害時倉卒低價賣掉的藝術品。由於法律存在模糊地帶,有協助猶太人索回二戰先人財產的律師說,古利特至少可以繼續保有部分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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