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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院醫生處理危殆病人涉違指引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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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19日 06:35
2013年11月1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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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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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屯門醫院去年接獲具名投訴,對該院深切治療部臨牀主管古志坤處理兩名危殆病人的程序提出質疑,包括一名因細菌性入血、於2009年離世的60多歲女病人,及一名於2011年因末期慢阻肺病入院、其後過世的男病人。醫院其後邀請院外獨立專家審視兩宗個案,調查報告指出,醫生的決定未有完全依循指引,與病人及家屬確定治療方案時溝通亦有不足,院方已將兩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古志坤早前亦因個人理由辭職。


兩個案轉交死因裁判官

《蘋果日報》昨報道稱,古志坤處理其中一名危殆病人時,調低輔助其呼吸的呼吸機含氧量及停止強心藥,令病人在數分鐘內死亡。食物及衛生局長高永文表示,事發後醫管局曾與古志坤商討,古同意停止臨牀工作,專注於行政及培訓。而在深切治療部醫生決定危殆病人維持生命的治療方面,醫管局制定了三方面的指引,醫生須以病人的最後利益為依歸,若病人情况已不樂觀,醫生必須與病人或家屬達成共識,才可停止無效或純粹延長生命的治療。


停治療須與病人或家屬達共識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表示,被投訴醫生違反指引的後果,視乎他是違反醫管局內部指引還是醫委會專業守則,若只違反醫管局內部指引,相信醫管局會內部處理,例如調動、懲罰或譴責等,但若被病人家屬或其他醫生向醫委會投訴,就會由醫委會聆訊及裁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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