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元朗大棠路崇正新村發生非法使用藥物墮胎案,未成年已為人母、經歷兩段婚姻、至今已為人外婆的39歲女子,再度懷孕。女子疑因高齡及不欲再生育,早前在內地購買口服墮胎藥,周一起服用3日,前晚在家中流產,將5個月胎兒排出體外,婦人亦因此流血不止,與胎兒一併送院。醫院發現屬男性的胎兒送院時已死去多時,懷疑婦人非法墮胎報警。婦人昨因涉嫌「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被警方拘捕。
涉嫌非法墮胎被捕的婦人鄭×英(39歲),已為人外婆及育有4名子女(見另稿)。數月前,鄭婦與在地盤任職管工的第二任丈夫李×昌(54歲)及女兒一家三口,以3000多元月租入住元朗大棠路崇正新村一個200多呎的村屋單位。
女兒愕然 指母剛聘家傭
鄭婦的二女兒昨表示,早前知道母親再度懷孕,但未曾聽過她有意墮胎,又指母親與現任丈夫無不良嗜好,有正當工作;女兒說,母親當了多年家庭主婦,最近更開始出外工作,家中近日亦聘請了家傭,似是為新生命準備,對母親墮胎感到愕然。
疑高齡無力照顧 屢稱「唔想要」
現場消息稱,已屬高齡產婦、年近40歲的鄭婦,於暑假發現再度懷孕,據知鄭婦曾多次向現任丈夫稱「唔想要」,擔心無力照顧幼童,有意墮胎。據悉,鄭婦早前獨自返回內地購買口服墮胎丸,並在本周一(18日)開始服用,每日早晚服用一粒。事發周三(20日),多日來已服用了6粒墮胎藥的鄭婦,疑藥物發揮功效,在家中將5個月大的胎兒排出。至晚上9時許,丈夫見妻子流血未止,擔心下報警求助,指妻子在家中流產,將鄭婦及胎兒一併送往博愛醫院,胎兒送院後證實死亡。經醫生詳細檢查後,發現胎兒死亡時間與送院時間有較大差距,懷疑並非流產死亡,通知警方。
送院胎死多時 醫生報警
警方初步調查後,指鄭婦曾服食藥物,一度將案件列殺嬰案處理,深入調查後,將案件改列「施用藥物以促致墮胎」,昨凌晨在醫院拘捕涉嫌非法墮胎的鄭婦。昨上午11時許,探員將女事主的丈夫帶返肇事單位調查,錄取口供後離去。鄭婦的丈夫昨日與女兒留在家中,足不出戶,至黃昏時才出門扔垃圾,之後登上小巴離去,其間一直拒絕回答記者提問。案件交元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5隊跟進。
根據《侵害人身罪》 的「施用藥物或使用器具以促致墮胎」罪名,任何人意圖促致自己流產而非法向自己施用毒藥或其他有害物品,一經定罪可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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