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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US招標避新例 可非價高者得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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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3日 06:35
2013年11月23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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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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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發展商扭盡六壬,為求突破一手新例推售豪宅盤。太古地產(1972)日前公布,標售東半山超級豪宅OPUS HONG KONG(傲璇.下稱OPUS)一個「鳳凰樓」(即頂樓對下一層)單位,招標參考價為4.7億元,但非價高者得;發展商亦將回贈一半雙倍印花稅,即約2000萬元,為一手新例後回贈最大額辣招稅款的新盤。據悉OPUS屬一手新例後首個招標項目,發展商毋須製作價單,招標細節亦不受新例約束。有學者表示,不排除未來其他發展商亦會以招標方式出售旗下豪宅單位,建議政府考慮要求發展商訂明招標條款。


太古是次標售的單位為OPUS 11樓,實用5409方呎,採五套房三廳間隔,連兩個車位。根據招標文件,項目參考價為4.7億元,實呎高見8.7萬元,呎價貴絕全港分層單位。投標者入標時須同時遞交樓價5%的訂金,以4.7億計則涉2350萬元。發展商將提供現金回贈優惠,向買方回贈50%的雙倍印花稅,涉資約1997.5萬元。若買家以公司名義入市,須付高達7050萬元買家印花稅。


訂金料達2350萬 條款保障發展商

值得留意的是,招標條款訂明,發展商未必接納出價最高的標書,並會保留接納及拒絕任何標書的權利。太古回應時指出,會慎重考慮每一份標書,但沒有透露中標準則。


是次招標文件列明項目非價高者得。高緯環球測量師張翹楚估計,太古設立此條款只為保障集團利益,以免把物業售予影響集團聲譽的買家。張又指出,一般豪宅租金回報率約2厘多,推算上址每呎租金約200至230元(以實用面積計算)


銷監局﹕招標並非新例規管範圍

OPUS屬一手新例後首個招標新盤,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表示,發展商標售物業前,只須按新例為買家提供樓書、銷售安排及成交紀錄冊等資料,並把招標資料清楚列出即可。至於招標方式細節,例如是否有招標底價、投標參考價或準則等,則屬商業決定,並非一手新例規管範圍。


學者料其他豪宅新盤效法

換言之,發展商日後推售新盤時,可採用招標形式出售,毋須製作價單或提供參考價格。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坦言,不排除日後有發展商為免受一手新例約束,會以招標方式推盤,惟招標手續繁多,對於涉及伙數較多的樓盤,發展商以標售方式沽貨反而不利。許氏建議,政府應要求發展商提供指引,詳細訂明招標條款及入標準則,以保障公眾利益。


明報記者 李宛婷、林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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