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李飛﹕愛國愛港 法律要求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3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3日 21:35
2013年11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政改諮詢未開鑼,訪港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昨說,政改不是鳥籠諮詢,但就以踢足球賽比喻普選的規定,與會者引述李說,「落場踢球始終有界線」。他重提「愛國愛港」、不與中央對抗,不單是特首的「政治要求」,更首次提出「愛國愛港」是法律要求,說這是「《基本法》現行規定的要求」。


據了解,李飛昨以西班牙球會皇家馬德里對巴塞隆拿作比喻,說球賽不能在球場外踢,而選舉安排上的「球場界線」,包括提名委員會要由現有的4個界別組成,才符合均衡參與,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委會作「機構提名」,提名時要體現「集體意志」。他說,在這原則上,被選權和被提名權都沒不合理限制(見另稿)。


提名要體現「集體意志」

李飛昨晨先與港府近百名高官閉會座談,中午出席政務司長林鄭月娥主持的百人宴,兩場合俱有講述中央關於香港普選的基本立場,以及擔任特首的「基本要求」。


李飛昨晨其中一發言重點,是重提「愛國愛港」人士任特首是「基本要求」,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任特首。這論點與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年初在深圳的講話一脈相承。李飛說,「有人講,這是一個政治要求,我的看法是,你要這樣講可以」。他更首次說這涉及法律觀點,「從法律角度來講,堅持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是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香港基本法現行規定的要求」。


「對抗中央 怎執行中央指令?」

他說,鄧小平早於1984年及1987年已講明,要由愛國愛港人士任特首的原則。在法理上,他指特首是中央與香港特區關係的樞紐,《基本法》第43條規定,特首對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區負責,而48條規定特首負責執行《基本法》。他說,「一個不愛國愛港的人、一個與中央對抗的人,怎麼對中央政府負責?怎麼執行中央依法發出的指令?」他又說,沒有任何一個國家的中央政府會允許要推翻自己的人擔任地方首長。


李飛其後在午宴亦說,若由與中央對抗人士任特首,「中央與特區的良好關係很可能受到嚴重損害」,「繁榮穩定很可能受到嚴重的影響」。


「難題」:不可排除符資格者參選

不過,李飛昨晨亦提出一個「難題」,表示「將來普選時不可能排除符合法定資格的人參選,另一方面,不愛國愛港、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這是行政長官普選時必須解決的主要難題」。他說,要落實普選,就必須找出一個切實能夠解決問題的答案。


對於要「愛國愛港」才能任特首,公民黨黨魁梁家傑接受亞視國際台《時事縱橫》訪問時說:「同意,我百分之三百同意……我很老實的說,一個候選人如果不愛國、不愛香港,不能展示給港人看他能與中央合作,他就沒有機會勝出選舉。」


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說,中央恐怕香港成為反共產黨政權基地,於是為普選設政治關卡「篩選」,以提名程序掩蓋政治審查候選人。


劉慧卿:法例不應有此限制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認為,李飛的「愛國論」只屬其個人看法,她認為不能用這政治準則排斥特首候選人。她說,選舉的設計,應讓不同政見人士可有權參選,而法例上不應該有此限制。


昨日李飛的上午座談會,以及中午禮賓府午宴,特首梁振英均未有現身。


明報記者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