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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深將成房產稅試點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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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4日 06:35
2013年11月24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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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到要「立法並適時推進房產稅改革」,有內地報章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房產稅第二波試點愈來愈越近,而廣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訂的試點方案已經成形,可能會是繼上海、重慶後下一批試行房產稅的地方。


《華夏時報》引述消息人士稱,廣州、深圳等地方政府制訂的試點方案已經成形,估計徵收對象是增量房(全新一手樓)而非存量房(未曾入住的二手房),但實際稅率未知。報道指出,房產稅試點城市非由中央指定,而是由地方政府自行上報方案,中央政府再審視該地區條件是否成熟。


對於三中全會中提到「立法並適時推進房產稅改革」,報道引述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這為中央文件中首次明確提出房產稅立法。同時,三中全會後中央公布的一些政策,亦被視作為擴大房產稅試點鋪路,如國務院近期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以及發改委表示「盡快實現全國聯網」等,都是房產稅擴大甚至在全國推行的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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