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本港租金近年瘋狂飈升,私樓綜援戶的租金津貼維持於1440至5055元水平,令近六成租戶津貼不夠交租,每月要自掏荷包100至500元以支付租金差額。社區組織協會協助綜援漢孫武提出司法覆核,希望推翻社署現有按照通脹調整津貼的機制,案件今日在高院聆訊;社協指出,政府做法有違1996年訂明津貼需「確保九成私樓綜援戶可支付實際租金」的政策方向,要求政府檢討津貼上限及重設租金管制,保障基層。
社署發言人表示,目前租金津貼按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變動調整,分別於2012年及2013年上調5.7%及7.8%,明年2月會再按機制調整,但無回應有否跟隨96年所訂下的政策方向。
文件稱保九成夠交租
立法會於1996年文件顯示,綜援租金津貼的最高限額定為公屋租金的150%,但為確保「津貼最高限額足以全數支付九成(私樓)綜援家庭實際繳交的租金」,分析了當時的私樓租金開支,並把租金津貼額調整至1314至4603元(1人戶至4人戶)。然而自1998年起,津貼改為按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幅調整,2003年更把津貼下調至1265至4435元,金額凍結至去年才再度回升。
綜援的租金津貼額按照住戶人數計算,其中一人住戶的津貼上限為1440元,較市值租金中位數的1500元低。社署資料顯示,在2012年度有約3.6萬個綜援戶居於私樓,當中逾2萬戶(佔57.1%)的津貼不夠交租,部分要額外付100至500元不等,涉及的一人住戶達1.1萬,情况最嚴重。
現年39歲的孫武原從事地盤工作,4年前因工傷失業而要露宿,至2011年初開始申領綜援,租住深水埗一間約80呎劏房,未計水電費的,租達1700元。孫武的租屋津貼只得1440元,每月要在約1900元的綜援基本金中拿出260元交租,令他每月僅得1640元維持生活,經常要「一條麵包捱一日」,又擔心明年2月加租。
租津現按通脹調整
社協組織幹事王智源稱,今次覆核是要求法庭發出強制命令,促政府檢討現行的綜援租津上限,宣布現時每年按通脹調整租津的機制不合法,確保受助人毋須再自行「補貼」租金,又希望政府重設租金管制等。
明報記者 錢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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