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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聘三方否認僭建虛假陳述長青網文章

201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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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1月28日 21:35
2013年11月28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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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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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郭妤淺認罪及被罰款後,餘下參與僭建地庫工程的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及承建商顯利工程繼續受審,他們否認參與僭建及作虛假陳述。控方昨指出,三方明知地庫僭建,有共同犯案之嫌,又指原獲受聘的結構工程師反對建造地庫後,便收到郭的電話,表明「換人」。


控方重提唐太同意「換人」案情

控方昨在開案陳辭重提郭妤淺同意案情中刪去的部分內容。控方指出,何仲怡獲郭任董事的海外公司授權,於2002年12月處理興建大宅事宜。當時結構工程師鄧偉就受聘參與工程的地基部分,與郭、何及設計師陳樂文於2003年9月1日開會。鄧已表明反對興建地庫計劃,認為原先計劃沒有地庫,須向屋宇署取得同意方可加建。但會議數天後,鄧收到郭來電’郭表示明白鄧的立場,表示打算中止合作,另聘高明。鄧不久向屋宇署撤回已呈交的圖則,退出工程,改由黃柏林代替。控方指出,何、黃與顯利工程互相知道地庫未獲批准,仍然繼續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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