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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濱這空間……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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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8日 20:35
2013年12月08日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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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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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常說要將維港兩岸發展成「vibrant」(活力充沛)的公眾空間,又有悉尼、三藩市、新加坡發展碼頭地區的成功例子作為參考。但為何香港的碼頭及周邊的海濱公園,往往只成為釣魚者逗留的地方?


「海濱作為『公共空間』,很多人都會想像成『海濱公園』。」但「海濱公園」都由康文署管理,那便不可避免地只能有草地、健身設施、和很多的「不准」。建築師吳永順Vincent參與海濱事務委員會八年,是委員會公眾參與核心小組主席。多年來也在報章專欄寫下有關香港海濱規劃的意見,跟他走到北角碼頭海傍看看,如何可以令碼頭及其周邊地區都vibrant起來呢?


Vincent就叫我們留意看北角海濱公園閘門上的『遊樂場規例』,上面列出不准唱歌、不准踏單車、不准擺賣等等的「不准」。「如果想海濱地區能吸引市民到來,一定要有專責的部門來營運和管理。否則康文署為求管理方便,不會要求創意。」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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