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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殃市民感憤怒 質疑黑客入侵之說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09日 06:35
2013年12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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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2011年Crocs Cover Girl選舉中投票而留下個人資料的陳小姐,在接獲本報查詢時得悉個人資料包括地址、電話、facebook戶口資料等被放上網時,感到憤怒又無奈。她指填寫資料時只預料Crocs會作內部用途,對於網頁公司指系統會被黑客入侵,她認為入侵之說未必準確,有點不合邏輯,似是「掩蓋大話的藉口」。


記者向她說明網頁公司的解釋後,陳小姐稱事件「唔make sense(不合邏輯)」,覺得涉事者應負法律責任,才可起殺一儆百作用。她又指現時很流行上網玩遊戲,很多時都忘記曾在哪裏留下了什麼資料,日後會避免玩網上遊戲。


「未料資料長時間保留」

另一受害者黎先生說,當時見可參加抽獎才留下個人資料,未料資料保留如此長的時間,認為事態嚴重,擔心事件會招致自己損失,日後會多留意信用卡帳單結欠。他又指最近收到很多直銷電話,未知是否與其資料外泄有關。記者所見,涉事受害者中亦不乏Crocs的員工。


7-11稱已指示銷毁資料

Crocs香港副總裁Margaret Ma回覆本報表示,一向嚴肅處理客戶私隱,正徹查事件,會迅速採取行動解決問題。7-11便利店發言人說,一向關注私隱政策原則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活動中所獲取的個人資料只用作通知得獎者,並已指示服務供應商於活動後銷毁資料。


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26條,資料使用者持有的個人資料是用於某目的,但就該目的而言已不再需要時,須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步驟刪除該個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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