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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判安排不影響健康篩檢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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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8日 12:00
2013年12月18日 12: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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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說,衞生署健康篩檢服務的外判安排,不影響現有健康監察助理的僱傭合約、合約條款和續約安排。

 

高永文今日(12月18日)在立法會答覆范國威議員的提問時說,衞生署定期為所有執行健康篩檢工作的人員提供培訓,包括政府僱員和承辦商員工。

 

衞生署定期評估外判承辦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處理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承辦商亦須根據合約,安排足夠和已受訓人員工作。因應緊急情況或須在短期內調動大量人手,雙方已預先安排工作培訓。

 

高永文說,無論是衞生署合約員工或外判承辦商人員,經過培訓和累積實際經驗後,均可進行健康篩檢。

 

因應健康監察助理流失情況,並為更靈活提供健康篩檢服務,港口衞生處本月底開始在深圳灣口岸和文錦渡口岸採用承辦商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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