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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殺犯特赦出獄 冒名賣舖騙130萬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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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19日 06:35
2013年12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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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因犯下謀殺罪於37年前被判死刑的犯人,1996年獲特赦釋放,去年改名冒充浣紗街一舖位業主的遺產執行人,指有意出售該地舖,騙去買家130萬元訂金。現年75歲的他昨承認一項欺詐罪名,還押候判。


現年75歲的被告,原名倪偉桓,1976年7月因犯下謀殺和搶劫等罪而被判死刑,坐牢多年後,1996年獲特赦釋放。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於57年由內地移居香港,2006年結婚,干犯本案時無業。被告的幼女在庭內看見在犯人欄內的被告,不住呼喊「爸爸」,被告則面露哀傷。


被告稱按指示改名開戶口

案情指出,大坑浣沙街33至45號浣紗花園1號地舖原屬於已去世的李權,而李俊言是李權的唯一遺產執行人,李俊言於2003年遺失身分證。去年6月,被告稱按一名叫何輝的人指示,改名「李俊言」,並以李的名義在銀行開戶。


被告以李俊言之名向地產經紀表示有意以2600萬元放售該舖位,但要先收取130萬元訂金。安時有限公司的王日昇有意買入該舖位,準備把130萬元的支票交給被告。當地產經紀確認被告手持的身分證號碼,與土地查冊上顯示李俊言的身分證號碼相同,便把王的130萬元支票交給被告。


王指示地產經紀的前同事,詢問該地舖的租戶是否願意繼續租用,但租戶指從沒收到業主通知賣舖的消息,王遂報警。被告於今年8月6日從羅湖入境時被捕,警誡下指只得到10萬元作報酬,其餘120萬元已交予何輝。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索取被告的背景後判刑。


據懲教處資料,在1967至1993年間,香港法例雖仍保留死刑,但實際上已沒執行,至93年政府修例正式廢除死刑。


【案件編號:DCCC10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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