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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12月27日)簽訂協議書,委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管理和監督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的第二份河道工程合約。工程將改善深圳河上游河段,使擬建的蓮塘/香園圍口岸和鄰近一帶的防洪水平符合標準。
協議書由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陳志明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重光簽署,而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下星期一(12月30日)會與承建商簽署工程合約。
工程預計2017年底完成,屆時由平原河至白虎山一段深圳河的排洪能力,將提升至可抵禦50年一遇的暴雨。
治理深圳河第一、二和三期工程已分別於1997、2000和2006年完成,提升了深圳河中下游河段的防洪能力,從而紓緩深圳河兩岸包括元朗和北區的水浸問題。
發展局與深圳市人民政府今日(12月27日)簽訂協議書,委託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管理和監督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的第二份河道工程合約。工程將改善深圳河上游河段,使擬建的蓮塘/香園圍口岸和鄰近一帶的防洪水平符合標準。
協議書由發展局副秘書長(工務)陳志明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許重光簽署,而深圳市治理深圳河辦公室下星期一(12月30日)會與承建商簽署工程合約。
工程預計2017年底完成,屆時由平原河至白虎山一段深圳河的排洪能力,將提升至可抵禦50年一遇的暴雨。
治理深圳河第一、二和三期工程已分別於1997、2000和2006年完成,提升了深圳河中下游河段的防洪能力,從而紓緩深圳河兩岸包括元朗和北區的水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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