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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成﹕以少數新移民利益 掠奪大多數新移民尊嚴長青網文章

201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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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3年12月30日 06:35
2013年12月30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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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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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就內地新移民孔允明提出司法覆核,挑戰現行申領「綜援」需要居港7年的規定,終審法院2013年12月17日裁定有關規定違憲,孔允明上訴得直,新移民居港滿1年便合資格申領「綜援」。


筆者從事社會服務多年,經常接觸到很多新移民家庭,大部分的新移民是婦女和年幼兒童,以家庭團聚來港定居,他們普遍對在香港開展新生活有相當正面的期待,感覺大部分的香港人也是樂於助人,印象良好,而大部分的新移民也希望靠自己努力,盡快融入香港這個大家庭,成為一分子,從而貢獻社會,而申領「綜援」的新移民家庭,只是少數。


「綜援」是社會保障的安全網,在現行的制度下已有有效機制(酌情權)協助真正有需要但又不符合資格申領「綜援」及其他社會福利服務的新移民家庭,確保有需要的家庭得到適當照顧,排除了一些濫用社會資源的個案,相信協助新移民孔允明提出司法覆核的團體亦十分清楚,但以司法覆核手段來衝擊行之有效的現行措施,做法不單令人氣憤,亦製造了巨大的社會矛盾。


近日,有關團體再三強調,現時因各種原因而需要申領「綜援」的新移民家庭只是少數,對特區政府並不會構成財政壓力,但筆者認為,維護新移民家庭的尊嚴,比在生活上多取一些實質資助更寶貴,是次司法覆核上訴得直,是以少數新移民的(既得)利益掠奪大多數新移民的(應有)尊嚴,而最大的贏家相信是藉司法覆核(或因是次司法覆核而陸續有來的其他相關司法程序覆核個案)來提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好為日後選舉鋪路,撈取政治利益,而最大的輸家就是那些不希望依賴「綜援」的大多數新移民家庭。為新移民彰顯平等、公義的政客們,請還新移民一個公道!


作者是註冊社工,文章以個人名義刊出,跟服務機構完全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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