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運輸署指定驗車中心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的11名車輛測試員,聲稱受上司指使,4年間檢驗由車房送檢的車輛時「出術」,令不合格的車也可獲發證明書,4年來該中心驗車逾15萬次,當中逾九成通過檢驗。11名車輛測試員昨承認一項串謀偽造文件罪,保釋候判。
4年驗車15萬 九成過關
11名被告依次為陳耀強、鄧紹光、李健明、陳志偉、陳文寶、梁展鴻、梁永輝、盧志雄、馬文聰、羅國森、林錫華(36至51歲)。案中涉嫌指使下屬造假的服務經理龍偉興、工頭陳渭鏘和前工頭廖燊雄至今仍未被起訴。案件押後至下年3月28日再訊,讓控方再向被告錄取口供,以決定是否起訴其他涉案人。
涉指使3上司未被起訴
案情指出,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所有車齡6年或以上的私家車,以及重量不超過1.9噸的輕型貨車,每年須在運輸署指定的車輛測試中心驗車,合格後會由認可車輛測試員發出「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以供車主續牌。大昌貿易行汽車服務中心有限公司九龍灣驗車中心是政府認可的車輛測試中心,案發時11名被告是該中心的認可車輛測試員。
2011年,中心工頭翟子漢向廉政公署舉報,指中心的服務經理龍偉興自07年加入中心後,指大部分車房都是中心的「VIP會員」,為保公司生意,要求車輛測試員對由車房送檢的車輛「寬鬆點」,即使車輛未達標也要讓其通過測試。
未見送檢車照批合格
被告為保工作唯有從命,在測試過程中「出術」,有些被告用其他車輛的資料,令不合格的車也可通過測試,部分甚至調校油門,令到汽車通過廢氣排放測試;有些被告在未見過送檢車輛的情况下,仍發出證明書。2007至2011年間,該中心做了約15.5萬次「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檢驗,合格率維持在91%至94%。
【案件編號:DCCC3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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