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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報開支警員 稱廉署拒助申報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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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01日 06:35
2014年01月0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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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員應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的要求,呈報過去3年財政狀况,但署方指他漏報多項債務和支出,涉未遵照通知書指示,違反《防止賄賂條例》條例受審。他昨自辯稱接獲署方通知書後已「盡力填寫」,但廉署指他漏報,方知對通知書內容一知半解。他又表示曾向廉署求助,但不得要領。


稱盡力填寫 不理解通知書英文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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