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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系三年級生,只想做個平凡「打工仔」,其父卻望子成龍,以致父子關係惡劣,男生早前先以賣觀賞魚為名,騙去網友金錢,再在水族店偷竊4條共值逾5000元的魚,更直接將魚放進褲袋帶走,最終就逮。案件原定昨日開審,但男生稱經過反省決定承認兩項盜竊罪,被判罰款,事件更令父子關係得以修補。
辯方昨為被告關葰樂(26歲)求情,指被告當日僅因貪玩犯案,並無預謀,但做法「不經大腦」,不但弄濕褲袋,4條魚亦告死亡,被告實際無任何得益。被告為家中獨子,其父一直希望他能成為專業人士,惟被告在學業上屢受挫折;其父現已明白不能為自己理想,逼兒子走不想走的路。
父已明白不能強迫兒子
裁判官就兩宗案件判被告罰款共5000元,以及賠償5600元給水族店店主、700元予網友;另外,因被告違反同類控罪的守行為令,須另罰款2000元。
偷4條魚放褲袋 值5000元
案發去年7月6日,被告以300元向網友出售一條魚,網友以1000元紙幣付款,被告卻聲稱需往附近找零錢找贖而逃之夭夭。同年9月1日,被告再在旺角通菜街一間水族店,偷竊4條各值1400元的「龍紋短鯛」,數日後他路經該店被店主截停報警。
【案件編號:KTCC6041-42/13】
辯方昨為被告關葰樂(26歲)求情,指被告當日僅因貪玩犯案,並無預謀,但做法「不經大腦」,不但弄濕褲袋,4條魚亦告死亡,被告實際無任何得益。被告為家中獨子,其父一直希望他能成為專業人士,惟被告在學業上屢受挫折;其父現已明白不能為自己理想,逼兒子走不想走的路。
父已明白不能強迫兒子
裁判官就兩宗案件判被告罰款共5000元,以及賠償5600元給水族店店主、700元予網友;另外,因被告違反同類控罪的守行為令,須另罰款2000元。
偷4條魚放褲袋 值5000元
案發去年7月6日,被告以300元向網友出售一條魚,網友以1000元紙幣付款,被告卻聲稱需往附近找零錢找贖而逃之夭夭。同年9月1日,被告再在旺角通菜街一間水族店,偷竊4條各值1400元的「龍紋短鯛」,數日後他路經該店被店主截停報警。
【案件編號:KTCC6041-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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