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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兩價並列 未必誤導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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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07日 06:35
2014年01月0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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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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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辣招下,市面上大部分新盤都推出不少折扣優惠吸引買家,到底以折實價還是定價表達項目售價會比較恰當,市場存有一定分歧。有學者認為,發展商提供折實價並非壞事,若清楚列明折扣條款,亦不會構成誤導。


折扣不是所有買家可全部獲得

現時新盤為買家提供之折扣優惠五花八門,據銷監局所指出,由於優惠涉及不同之條款,並非所有買家都可享有。的確,若發展商所提供之優惠是即供折扣、回贈印花稅等,並不是所有買家都可獲得,如港人首次置業,不會得到買家印花稅、雙倍印花稅補貼,故折實價不能直接作參考。


但同時,不少發展商提供之優惠,亦可算「人人有份」,如在某個時段內買家即可減樓價。


或不論買家是否須付辣稅都可獲減一定樓價作稅項補貼,換言之,以定價作參考亦不能完全反映實際樓價。


理大許智文﹕可同時公布兩個呎價

理大建築及房地產學系教授許智文稱,樓價折扣雖然人人不同,但公布折實價並非壞事,亦不可斷言是發展商的欺騙手法,只要列明折扣條款,並不會構成誤導。


他認為,發展商日後可考慮同時公布兩個呎價予公眾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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