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7日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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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新聞網】
政府、金融管理局、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保險業監督今日(1月7日)聯手展開第一階段公眾諮詢,建立一套適用於香港金融機構(包括金融市場基建)的有效處置機制,諮詢期至4月6日。
當局表示,建立機制旨在符合國際規管和監督金融機構的最新準則,並賦予當局權力,更有效處置不能持續經營的金融機構,避免造成嚴重系統性破壞,保障公帑。
首階段諮詢公眾和金融服務業界有關處置機制的初步構思和建議。政府分析後會制定更詳細建議,今年稍後進行第二階段諮詢,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的立法建議。
諮詢文件已上載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網頁。市民和業界可經
電郵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