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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廣西玉林農村一名父母離鄉打工的13歲留守女童,在過去兩年遭村內多名中老年人性侵。其父親發現報警後,司法介入,最終10人被判監2年至9年不等。但事發後女童及其家人卻被村民「敵視」,有人指女童是主動賣淫。
10人判囚 村民反指賣淫
《楚天都市報》報道,興業縣大平山鎮南村留守女童小雨(化名)。生於2000年3月,受害時還是一名小學生。而疑兇獲刑時,年紀最大的76歲,最小的也有44歲了。最多的一個,60歲的陳美光,被法院認定性侵女童達15次。
第一次性侵發生在2011年,小雨當時僅11歲,疑犯黃延來已74歲。那是4月份放農忙假最後一天,小雨一個人去撿田螺,黃延來發現,她成了「獵物」。
黃延來得逞後,開始把小雨介紹給其他人。每次性侵,給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用錢,讓她不要聲張。經由黃「介紹」,參與性侵的人愈來愈多,周振成和陳美光也成了介紹人,陳美光甚至叫來其他人後一起輪姦她。
七旬翁得手 「介紹」他人加入
法院判決後,上月底記者到村內採訪時,卻有多名婦女指稱:「都是那個小女孩主動的,去到人家老人屋裏……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裏。」
小雨的父親龐玉強說,自從報警後,自己在村裏就沒了朋友,沒有人可說話。如果小雨單獨出現在公共場合,就會面對許多風言風語。村幹部也承認,「她(小雨)去同學家玩,都會被同學的父母從家裏趕出去,不讓她進家門。」
10人判囚 村民反指賣淫
《楚天都市報》報道,興業縣大平山鎮南村留守女童小雨(化名)。生於2000年3月,受害時還是一名小學生。而疑兇獲刑時,年紀最大的76歲,最小的也有44歲了。最多的一個,60歲的陳美光,被法院認定性侵女童達15次。
第一次性侵發生在2011年,小雨當時僅11歲,疑犯黃延來已74歲。那是4月份放農忙假最後一天,小雨一個人去撿田螺,黃延來發現,她成了「獵物」。
黃延來得逞後,開始把小雨介紹給其他人。每次性侵,給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用錢,讓她不要聲張。經由黃「介紹」,參與性侵的人愈來愈多,周振成和陳美光也成了介紹人,陳美光甚至叫來其他人後一起輪姦她。
七旬翁得手 「介紹」他人加入
法院判決後,上月底記者到村內採訪時,卻有多名婦女指稱:「都是那個小女孩主動的,去到人家老人屋裏……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裏。」
小雨的父親龐玉強說,自從報警後,自己在村裏就沒了朋友,沒有人可說話。如果小雨單獨出現在公共場合,就會面對許多風言風語。村幹部也承認,「她(小雨)去同學家玩,都會被同學的父母從家裏趕出去,不讓她進家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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