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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承擔油管爆炸賠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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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3日 06:35
2014年01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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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去年11月22日,中石化(0386)旗下山東青島地下輸油管道發生漏油爆炸,最終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多名高層遭處分。昨日集團發出公告,稱該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7.52億元人民幣(約9.64億元港元),集團將承擔其相應賠償責任。


集團表示,賠償資金主要來自中石化在以前年度累積的安全生產保險基金,和公司向商業保險公司投保商業巨災保險的保險理賠資金。集團續稱,目前總體生產經營和財務狀况保持穩定。


國務院表示,中石化及政府多個部門未履行職責,無徹底檢查隱患,應急處置措施不當等,決定懲處48名中石化管理層及青島官員,包括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被行政記過,中石化副董事長王天普被行政記大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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