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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事紛亂不寧 法治更形重要長青網文章

2014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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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1月14日 06:35
2014年01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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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回歸以來,鑑於政治體制畸形,內耗不絕,行政機關、立法機關的表現都使人失望,香港特區管治諸事不順,而內地當局介入香港內部事務之深廣,矮化了高度自治,使人深感不安。檢視香港現况,值得慶幸的是司法機關與其工作,在港事蜩螗之中,仍然保持相對獨立和符合港人期望。近年香港政治生態的微妙變化,法治、司法獨立更顯其重要和必要,應使司法機關具備足夠實際能力執行司法工作,善盡憲制責任,讓市民在漸行漸遠的一國兩制之際,保持一定期盼和信心。


法院判案只看法律依據

司法獨立維繫市民信心

法院就一些案件的判決,並非沒有爭議,例如環繞居留權的案件,遠的不說,近期終審法院就居港未滿7年可申領綜援的裁決,在香港引起激烈討論,部分人認為新移民蠶食有限資源,反應尤大。不過,即使如此,終院在爭議中並未成為風眼,反而是新移民的角色成為焦點,市民對終院的尊重,可見一斑。對於法院的角色和職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反映他對法治的堅持和司法工作的期盼,值得介紹。


馬道立說法院與法官只處理訴諸法院的糾紛所引致的法律問題,即使訴訟或會因而產生政治、經濟或社會上的影響,法院仍然只會考慮訴訟各方爭議的法律問題。他認為《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司法機關的憲制角色是依據法律審理訴諸法院的糾紛。這番話,除了唯法是尚,還確立了司法機關的獨立角色,以現今的政治氛圍有一定意義。以往,一些具爭議的裁決,終院承受一定壓力,例如有前草委提出所謂立法原意質疑裁決,終院過去頂住這個壓力,馬道立的明確宣示,使人對他帶領司法人員維繫司法獨立有更大信心。


香港管治即使千瘡百孔,可幸法治仍然得到高度體現,涉及法治社會的原則,即是包括有機制監察政府行使權力、法律條文保障基本權利、司法機關不受政府或商業利益控制或影響等,回歸實踐下來,法律在香港不致淪為當權者統治人民的工具,是整體社會都崇奉法治的結果,連當權者也不敢偏離,因為任誰都知道,若香港離開法治,會遭到根本衝擊,甚至連生存都有問題。


以法治情况檢視政改的討論,目前一些建議動輒被指為未符合基本法的規定,其偏離法治之處使人不安。例如公民提名是否適合特首選舉提名,可以討論,但是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都沒有提及,若斷然指公民提名「違法」,難以使人信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在典禮致辭時說,「我們不想看見實屬政治性的反對理由被定性為所謂法律理由,令公衆不能就一些符合基本法的提議進行政治討論」。他說港人尊重法治,但是不希望這概念被利用來處理一些根本不屬於法律範疇的東西。石永泰不認同偷換概念的做法,馬道立重申法院裁決以法律為依據,他的話當然不適合、也不應該解讀為在討論政治問題,但是他和其他司法人員捍衛法治與司法的原則,比對現在政改討論的一些說法,是否對照出當權者的法治觀有問題,值得關注。


無論如何,港人在力所能及情况下,只能盡量體現法治的實踐。法治除了法律條文,還需要有效機制去執行,其中涉及法官的獨立性。馬道立提到回歸以來,法官的任命並未出現過問題,特首從未否決過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也未試圖以任何形式影響委員會的決定。法官的質素十分重要,且看一些地區法官良莠不齊,收賄判案而使法院盡失民心,法治崩壞的情况,就知道法官獨立判案之可貴。香港必須守好法官任命這一關,才可以確保法治和司法工作不變質。


增加法官配備足夠資源

做好司法工作保法治優勢

另外,開展司法工作,使司法機構善盡憲制責任,需要有合適足夠資源,馬道立在演辭透露,本港法官和司法人員編制人數為193,以所處理案件數量和複雜程度而言,司法機構規模相對較細小。馬道立的說法看來有增加法官人數之意,以目前各級法院的繁忙程度,有適度擴充的必要,政府應與司法機構商討,增加法庭數目和辦公地方,提供足夠資源做好後勤支援等,使司法工作得到更好發揮,從而更強固地體現和確立法治,保持香港已經所剩不多的優勢。


今年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另一名講者律政司長袁國強致辭時也談到法治,他認為真正尊重法治,則不單政府,社會整體及社會的每一分子也應尊重法治,並只在法律容許的範圍內行使他們他的權利,他說,「即使為了觀乎崇高的理念,任何蓄意的違法行為也不應鼓勵。」這番話,明顯衝着「佔領中環」而來。袁國強作為官員和參與推動政改諮詢,他這番表態完全正常,不過,會否出現佔中,主要視乎特首普選提名會否有不合理限制,是政治抉擇問題,並非個人主觀意志可以轉移。所以,這個法律年十分政治化,完全反映現在香港的氛圍,期望整體社會能夠發揮智慧,在法律和政治兩方面都可以取得積極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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