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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評﹕氣的維修炸出老問題 車房應納入強制規管長青網文章

201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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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4月29日 06:35
2015年04月29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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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黃大仙環鳳街一間車房在維修石油氣的士(下稱氣的)的時候,車房發生爆炸大火,釀成3死9傷,周遭住戶大量窗戶損毁,顯示爆炸威力強大。事故原因仍待當局調查,但是車房位處民居地舖,這宗事故也反映出香港這類車房是否變成埋在民居中的「計時炸彈」,備受關注。由於石油氣車輛已經改變了維修車輛的生態,當局有必要研議加強規管車房,使車房設施和維修技工的質素等更符合安全要求。


環鳳街車房爆炸大火

循違規處理油氣調查

這宗爆炸發生時,居民感受爆炸不止一次,起初對車房內是否儲存其他可能引致爆炸的物品無從得知,因此氣的是否與爆炸有關,一度未能確定。經當局初步調查,證實肇事車房並無風煤樽等物品,因此相信爆炸與氣的有關,是合理推論。另外,據知氣的之石油氣缸表面完整,應可排除氣缸直接爆炸的可能,當局循泄漏石油氣方向調查,包括氣缸是否泄漏石油氣及是否有人違規處理石油氣等情况。


氣的引入本港已經15年,氣缸安全紀錄良好,即使氣的涉及撞車等交通意外,也從未發生爆炸事故。既然氣缸安全無虞,何以環鳳街車房爆炸大火的嚴重程度卻使人咋舌,這事故折射出來的車房安全問題,倍添社會關注。全港約有2700間車房,有資格維修石油氣氣缸和氣喉的車房只有29間,這類車房都位於工業區或遠離民居,並須裝設通風及防爆裝置等,而負責維修的技工亦須受過專業訓練及註冊。其他車房可維修氣的其他部件,例如避震、制動系統、車頭燈等,但是絕不能維修氣缸和氣喉等部件。


可見,從氣缸設計安全,到當局處理維修氣缸氣喉等部件的安排都顧及安全考慮,問題是對車房營運是否有足夠監管,確保維修時的安全要求獲充分落實?現在,有關經營車房的門檻甚低,有意經營的人只要有生財工具,租個舖位就可以做生意。除了維修氣的氣缸氣喉等部件的專門店,設施和技工要求有規定;此外,其他車房的風煤樽消防處有角色,可是由於車房毋須領牌,技工也並非強制登記註冊,政府部門不會定期巡視,可以說車房是在高度自由下營運。


政府與一般車房的關係,在沒有石油氣車輛的歲月,問題並不大,因為車房予人的印象除了較骯髒之外,人們不會想到維修汽車會發生爆炸等安全問題。鑑於氣的爆炸大火事故,說明車房安全成為現實問題,政府與車房的疏離關係是否恰當、是否應該把車房和技工納入規管,都值得討論。其實,早於1999年,當局曾經諮詢社會和業界,探討強制規管車房及修車工人,因為業界大多反對而未實施。其後,政府在2007年1月,推出車輛維修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到了2013年再推出車房自願約章計劃,列出實務指引,鼓勵業界提升安全水平。


自願約章反應冷淡

應考慮強制規管車房

關於這兩項計劃,技工自願註冊計劃反應較佳;截至去年9月,約9000名從業員中約有6500名技工註冊。但是,車房自願約章計劃則只有約400間參加,只及總數約15%。車房對自願約章反應冷淡,當然不能說經營者都不重視安全,但是大多數車房的取態,正常解讀是它們不願接受任何形式規管,再者也沒有證據證明車房不參加約章會更着重安全。因此,由於石油氣車輛已經進入維修行列,車房處理車輛維修有新要求,那就不應該再假設安全是理所當然的事,客觀事態突出了強制規管的必要。今次車房維修氣的爆炸大火,無論肇事原因是否涉及人為因素,政府都應該從規管角度審視。


另外,本港車房絕大多數與民居混雜,特別是一些舊區多出現「車房一條街」的成行成市景况。這除了衍生環境衛生問題,同時反映對安全隱患的憂慮,折射出絕大多數車房與民居混雜的安全威脅。然則,倘若當局安排「氣的維修專門店」遠離民居,現在要車房搬離民居或限制它們在民居舖位經營,似乎又不切實際,因為車房提供的服務,對有車階層確實必要。因此,徹底杜絕類似環鳳街的事故,只能靠政府長遠規劃,例如在各區撥出土地作車房之用,逐步將車房移離民居;只要政府肯從這方面思考和努力,終有良策足以結束車房與民居相鄰的混雜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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