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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玉山﹕普選成敗 歷史在瞧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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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05日 06:35
2015年05月0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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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區政府公布了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方案,政改爭議進入了大直路。我認為這個方案值得支持,它將使香港的民主政制發展邁進新的一頁。值得支持的理由,大概有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2017年普選方案把香港政制從原來1200人選舉委員會的選舉模式,進展到容許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以「一人一票」方式在候選人當中普選出特首。這是民主進程中「質」的變化,我們這些經歷過六七十年港英管治的人,比較能夠體會到這個變化實在得來不易。回望歐美其他先進國家的民主進程,也往往經歷過幾十年,甚至百多年的奮鬥。回歸18年能夠達至「一人一票」普選特首,這將使特區政府能實施較有效的管治,使各方勢力能較心平氣和地處事,減少香港的內耗及撕裂,令香港的發展重拾正軌,這正是要支持2017年普選方案的最重要理由。


第二,爭議過後,大家都了解泛民與中央政府最關鍵的分歧,在於泛民認為普選應該是各種人選,包括與中央對抗的人都能成為特首候選人的選舉。而中央政府則認為必須堅持行政長官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原則。原因是香港是中國的領土,要「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作為「單一制」的地方政府,其行政長官一定不能由與中央對抗人士擔任,否則中國政府又怎能體現「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呢?經過「佔中」一役後,中央政府對這項原則顯得更加堅持,這種取態實在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在這個多元發展、多元文化的世界裏,各個國家及地區的民主進程均不一樣,政治發展的體制也具差異,從來就沒有什麼所謂「國際標準」。香港政制的發展,在內容上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况,要兼顧各個階層的利益及福祉。在法律上要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以及人大常委會通過的8•31決定。基本法是由內地及香港代表人物經過4年多的商討制定,最終成為13億人民都要遵守的全國性法律,所有政改方案都必須在基本法框架內制訂。


眼下只有兩個選擇

第四,近年來泛民人士已採取了各式各樣的抗爭行動來表示他的訴求,並且行動不斷升級,甚至發展到去年底最激烈的「佔中」行動。泛民無非希望通過激烈的抗爭行動,甚至近乎「自殘式」的佔中手段,迫使中央讓步。但時至今日,相信任何人都知道中央的態度是堅決的,是「不會放棄原則作讓步」的。亦即是說,眼下只有兩個選擇,接受政府2017方案,或維持1200人選舉委員會模式不變。也就是「走前一步」及「原地停步」之間的選擇。不接受「2017方案」,以後何時及如何再啟動政改,是一個沒有人能準確回答的問題。泛民人士特別是泛民立法會議員應要審時度勢,為了香港人的福祉接納方案,使香港民主進程能走前一步。


另外,在具體安排上,特區政府也積極在基本法及人大決定的框架下,爭取了一些空間,使2017方案顯得更開放及增加特首普選競爭性。將門檻降至120人,有利於泛民人士參選。估計可能有一至兩位泛民人士參選。日前更有建制派知名人士表示願意提名泛民人士參選。120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政治光譜很闊,更不是鐵板一塊,任何參選人士(包括泛民)都可以力爭得到他們的支持,任何參選人都有機會成為正式候選人。8.31決定規定了參選人須獲過半數提名委員會提名支持方可成為正式候選人。這個規定表面看來門檻很高,好像有利於建制派。但實質上卻是不利於「旗幟鮮明」的建制派當選。反而過半數的安排,更有利於具有「中間形象」、比較持平的參選人成為候選人(包括較持平的泛民人士)。因為這類參選人可能獲得到較多的提委會委員支持。假如這個推想具有一定道理的話,則「2017方案」更是值得市民包括泛民人士支持的。


請「停一停,諗一諗」

據不同的民調機構顯示,過半數市民均贊成「2017方案」。是順應民意?還是堅持己見?希望泛民立法會議員能有廣闊的政治胸襟和智慧,為了市民長遠的民主福祉,支持方案,使政制向前走一步。幾十年後的歷史將會有兩種可能的記載。其一是:「泛民立法會議員,順應多數市民的意願,支持2017年方案,使爭議多年的行政長官普選得以在2017年實現。」其二是:「儘管多數民意傾向支持2017方案,由於立法會泛民議員漠視民意,反對方案,使方案失敗告終,醞釀多年的行政長官普選功敗垂成!」將來歷史如何寫法?要看立法會泛民議員們如何決定。請你們「停一停,諗一諗」!


作者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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