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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昨宣布主動調查,地政總署在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個案的規範化制度,是否有不妥善之處。公署表示,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一般超過一年仍未完成,且處理申請期間會暫緩執管行動,令居民長期蒙受滋擾或不便,有需要確保政府土地資源得以善用,故展開主動調查。
地署:全力配合改善規範制
地政總署表示,會全力配合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工作,對於如何改善規範化申請的處理持開放態度,歡迎公署提出建議。地政總署補充,會嚴格審批收到的規範化申請,並因應每宗個案情况,決定是否在處理申請期間,暫緩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根據現行制度,若發現有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或違反地契條款,地政總署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行動,包括在指定限期前,要求違規人停止佔用該土地,或糾正違契問題,例如停止把土地作某種用途;署方甚至可收回有關土地。不過,非法佔用及違契的業主,可向地政總署分別申請短期租約及修改土地契約條款,把違規情况規範化。
處理個案耗逾一年 違規持續
發展局去年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查詢時表示,於2012年及2013年證實非法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個案,分別有7668宗及7589宗;當中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規範化的個案,2012年有140宗,2013年則有64宗。至於成功提出檢控的個案,2012年及2013年分別有19宗及29宗。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從過往處理的投訴個案顯示,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需時頗長,往往超過一年仍未完成,而且在處理申請期間,署方會暫緩執管行動,容讓違規情况持續,令鄰近居民或業主,長期蒙受滋擾或不便。
由於市民日益關注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問題,公署不時收到相關投訴,加上政府土地資源應予以善用,決定向地政總署展開主動調查,以探究現有制度不足並提出改善建議。公署歡迎市民於下月8日前提供意見或資料。
謝偉銓:利益多於罰款阻嚇力低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界)謝偉銓表示,霸佔官地可以賺取的商業價值較罰款更高,現行罰則根本無阻嚇力,建議地政總署當接獲非法佔用官地的業主申請短期租約時,應要求業主即時停止甚至還原違規行動,令有關業主不敢以身試法。
地署:全力配合改善規範制
地政總署表示,會全力配合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工作,對於如何改善規範化申請的處理持開放態度,歡迎公署提出建議。地政總署補充,會嚴格審批收到的規範化申請,並因應每宗個案情况,決定是否在處理申請期間,暫緩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根據現行制度,若發現有人非法佔用政府土地或違反地契條款,地政總署可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採取行動,包括在指定限期前,要求違規人停止佔用該土地,或糾正違契問題,例如停止把土地作某種用途;署方甚至可收回有關土地。不過,非法佔用及違契的業主,可向地政總署分別申請短期租約及修改土地契約條款,把違規情况規範化。
處理個案耗逾一年 違規持續
發展局去年回覆立法會議員陳家洛查詢時表示,於2012年及2013年證實非法佔用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個案,分別有7668宗及7589宗;當中把非法佔用政府土地規範化的個案,2012年有140宗,2013年則有64宗。至於成功提出檢控的個案,2012年及2013年分別有19宗及29宗。
申訴專員公署表示,從過往處理的投訴個案顯示,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需時頗長,往往超過一年仍未完成,而且在處理申請期間,署方會暫緩執管行動,容讓違規情况持續,令鄰近居民或業主,長期蒙受滋擾或不便。
由於市民日益關注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問題,公署不時收到相關投訴,加上政府土地資源應予以善用,決定向地政總署展開主動調查,以探究現有制度不足並提出改善建議。公署歡迎市民於下月8日前提供意見或資料。
謝偉銓:利益多於罰款阻嚇力低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界)謝偉銓表示,霸佔官地可以賺取的商業價值較罰款更高,現行罰則根本無阻嚇力,建議地政總署當接獲非法佔用官地的業主申請短期租約時,應要求業主即時停止甚至還原違規行動,令有關業主不敢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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