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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去年向警方投訴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鑑林在龍獅節中涉詐騙,警方發言人說,經調查後,沒有足夠證據就該案提出拘控,已終止調查。曾在廉署任職調查主任的林卓廷,早前亦向廉署投訴特首梁振英任內收取澳洲公司UGL折合約5000萬港元,涉公職人員失當。林卓廷質疑,事隔多月,兩個機構至今沒為他就上述兩案錄取口供,警方更終止調查,做法不尋常,亦不負責任。
指陳鑑林詐騙警指無足夠證據提控
廉署說,不評論個別案件,若需調查涉及特首的投訴,廉政專員會委任一名執行處首長級人員負責,會公正獨立地依法處理,廉署亦會按既定程序向獨立「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有需要會徵詢律政司長法律意見。
警方發言人說,去年接獲一名姓林男子及一名姓趙男子報案,指從報章報道得悉一政府基金的其中一項目涉利益輸送,案件列作「求警調查」,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調查。警方調查後認為無足夠證據提出拘控,已終止調查案件。若有新證據或新資料提供,警方會再檢視案件。
廉署:林卓廷只提供「傳聞證供」
廉署去年10月調查梁振英涉公職人員失當的案件,並與林首次就此事會面。林引述調查人員會面後指出,林提供的資料只是「傳聞證供」,故沒為其錄口供。其後,林於10月23日陪同主責梁振英有關報道的澳洲記者John Garnaut到訪金鐘佔領區,廉署人員再度主動約晤林,並向林詢問John Garnaut曾向他透露什麼資料,林於會面中有透露部分資料,但廉署至今沒有提供口供草擬本供林確認。
指陳鑑林詐騙警指無足夠證據提控
廉署說,不評論個別案件,若需調查涉及特首的投訴,廉政專員會委任一名執行處首長級人員負責,會公正獨立地依法處理,廉署亦會按既定程序向獨立「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匯報,有需要會徵詢律政司長法律意見。
警方發言人說,去年接獲一名姓林男子及一名姓趙男子報案,指從報章報道得悉一政府基金的其中一項目涉利益輸送,案件列作「求警調查」,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調查。警方調查後認為無足夠證據提出拘控,已終止調查案件。若有新證據或新資料提供,警方會再檢視案件。
廉署:林卓廷只提供「傳聞證供」
廉署去年10月調查梁振英涉公職人員失當的案件,並與林首次就此事會面。林引述調查人員會面後指出,林提供的資料只是「傳聞證供」,故沒為其錄口供。其後,林於10月23日陪同主責梁振英有關報道的澳洲記者John Garnaut到訪金鐘佔領區,廉署人員再度主動約晤林,並向林詢問John Garnaut曾向他透露什麼資料,林於會面中有透露部分資料,但廉署至今沒有提供口供草擬本供林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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