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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銳輝﹕不要讓大學校監 變成黨委書記!長青網文章

201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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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5年05月16日 06:35
2015年05月16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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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學校監,以往香港的大學生看來,不過是畢業證書上的一個簽名,以及畢業禮台上「敲我個頭」那位。當然,大家知道他是港督,或是回歸後的特首,而大家都假設了他是形式上的大學首腦,直至今天大量「梁粉」被委任為大學校務委員會成員及主席,甚至當有人問及特首有否干預聘任大學副校長、頒授名譽學位名單等事件時,回覆竟是「自己作為特首及大學校監,完全根據有關的大學條例履行有關職責」!大學校監,仍是榮譽身分,還是干預獨立自主的壓力來源?


於是,我們也應好好算一算大學校監這筆帳。


香港各間公營大學的校監職位,在港英管治年代以立法形式確立由港督擔任,這種安排根本並非宗主國英國的傳統。英國歷史悠久的公立大學,如牛津劍橋等,校監乃由德高望重的社會人士或是學者,透過選舉機制產生,此外如美國、澳洲等的公立大學亦如是,根本不會由政府的行政首長兼任。大學是學術研究培育人才的地方,縱使或多或少使用着公帑,但大學求知育人乃面向國民及至全球,而非一個政府官僚機構,因此,學術自由獨立自主乃大學之道,毋庸爭議。


不過,回顧港英殖民政府創立香港大學之時,雖口號是堂皇的「為中國而立」,但實情是要「培養買辦特權階級,是在人民當中製造矛盾分裂」,因此,必須由殖民政府首長緊握大學決策權力,具體事例如:香港大學校監港督盧押反對設立中文系,直至1940年代才有第一位華人教授許地山;1988年香港中文大學在學生及至校長高錕均表示反對之下,由港督委任的校務委員會成員及主席,最後通過了「四改三」學制。凡此種種,反映了由政府首長擔任大學校監,根本就是一個讓政府可以操控大學、可以操控人民思想學術自由、可以「合法地」干預大學自主的安排。再者,校監除了本身是大學的首長之外,並擁有操控大學運作的實權,如委任大學最高決策機構「校務委員會」主席及部分成員,就以香港大學為例,24名校委會成員有高達7人由特首委任。


及早修例 還大學學術自由空間

反觀,現時內地的大學正是由黨委領導校長責任執行,校方行政機構之上設黨委機關,主導人事及發展方向,重要人事聘任亦需由黨委及教育部審批。因此,若校監以及校監所委任校務委員會主席及成員,不斷膨脹地行使其權力,將會把香港的大學,帶向外行管理內行、政治干預學術,甚至黨委治校的惡劣景况!


其實早在24年前,香港大學學生會公布的「香港大學改革報告書(三號)」已經提出,不必由港督或行政首長出任大學的校監,改為由校董會內成員互相選舉產生,從而避免政府有太多機會藉港督干預大學的學術活動;並且在大學條例中,應訂明港督作為大學校監,只是一個象徵性的領導 。


香港回歸了,但殖民年代遺留下來干預大學自主的特權制度,今日的特區政府竟然毫不臉紅地照單全收,甚至行使得比殖民者更粗暴更赤裸,這正好提醒大眾,必須及早修訂大學條例,還大學學術自由的空間。


作者是中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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